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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上海定西路营业部办公室有关人士称,国债托管纠纷已由总部接管。
●国际金融报记者蔡锋发自上海
上港集箱(相关,行情)(600018)1.47亿元国债失踪事件近期又有新进展。8月8日,上港集箱公告称,上海仲裁委员会8月1日作出裁决,上港集箱去年与西南证券上海定西路证券营业部的两个《国债托管合同》无效,西南证券应于8月10日前向上港集箱返还1.4亿元托管款。
终局裁决解决纠纷
上港集箱去年将1.5亿元闲置资金交给西南证券购买国债,先后购入1.47亿元国债。今年1月开始,上港集箱多次向西南证券要求提供2002年12月31日的资金对账单,对方却始终无法出具表明国债库存情况的对账单,公司这才发现1.47亿元国债已经失踪。
鉴于与西南证券上海定西路证券营业部关于国债托管的情况多次交涉均未取得任何结果,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并于今年3月21日收到受理通知书,由上海仲裁委员会对该项国债托管事宜进行仲裁。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显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天内,西南证券应返还上港集箱人民币1.5亿元,扣除已支付的1000万元息差,实际应返还上港集箱人民币1.4亿元。此外,西南证券还应向上港集箱支付后者预缴的仲裁费和财产保全费135.34万元。
“从3月份仲裁被受理到现在裁决出来刚好4个月,符合4个月出结果的规定,时间上比诉讼程序快多了,”对于仲裁结果,上港集箱董事会秘书陆卫国满意地表示,“保护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有利于我们收回本金。”
西南证券何时还钱
仲裁委员会为何判决纠纷双方签订的《国债托管合同》无效?陆卫国透露,主要是仲裁委员会认为合同中确定的收益太高,是变相融资合同。
西南证券承诺的收益率不低于10%,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合同签订后西南证券预付7%的收益,即仲裁裁决中所指的1000万元息差;另一部分是合同中承诺的3%收益。
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除非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否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这次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具很强的法律效力。
但西南证券能不能在10天内还钱?记者8月8日致电西南证券上海定西路营业部总经理禄正平,禄正平告诉记者:“我已经离开西南证券,这些事我也不关心了,会有新人处理。”该营业部办公室有关人士透露,国债托管纠纷已经由总部接管。
陆卫国8月10日下午向记者证实,上港集箱已经向西南证券发去了律师函,要求对方返还本金。但西南证券什么时候能还款陆卫国也不清楚。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如果西南证券不还钱的话,上港集箱可能会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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