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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透露许多改革新信息
据新华社电 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日前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在备受各届关注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分配体制改革、农村改革、税收制度改革等方面透露了很多新的信息。
关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的监管制度。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机制相结合。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
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
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必须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率。
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
关于规范市场秩序
大力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
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增强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
关于深化金融改革
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上市。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
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鼓励金融企业探索金融经营的有效方式。
关于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更好地发挥外资的作用,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投资领域,吸引外资加快向有条件的地区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扩展,力争再形成若干外资密集、内外结合、带动力强的经济增长带。
关于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健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在完善市级统筹基础上,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的基础部分全国统筹。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大征缴覆盖面,规范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关于深化科教文卫体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促进人才流动。
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快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
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深化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属于全国性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事务,由中央管理,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属于面向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事务,由地方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行政活力。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务,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分清主次责任。根据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权的划分,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金融、投资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
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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