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重庆华瑞税务师事务所原所长、注册税务师倪学国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原来的税收政策对于国企而言不是很公平,外资企业享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而民营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差别很大。”
长期以来承担了中国税收重任的国企可能在这次税改中轻松上阵,成为税改的受益者。
国企负重竞争先失一手
毋庸置疑,国企是中国税收来源的主体,2002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缴税收就占工业企业上缴税收的2/3。有专家指出:国企在低增长的情况下还承担着70%以上税收增长,而民营企业高增长却只负担了20%多的税收增长,无法体现“公平税负”的税收原则。
从事税务工作几十年的倪学国认为: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比较健全,在纳税方面偷漏税上做文章的比较少,而按照中国原有的税收政策,国企的税收负担就比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企的发展。这就是造成了同样的生产规模同样的利润水平下,国企却比其他企业上缴了更多的税收。
一位摩托车行业人士对记者分析:假设两个规模相当摩托车生产加工性企业,一个是国企,一个是其他企业,年销售额均为5000万元,很可能反映在实际经营账本上,一家企业的销售额只有2500万元,原材料成本1500万元,利润300万元;而国企5000万元,原材料成本2500万元,利润500万元,国企缴纳的税收就远远高于民企。
对此,倪学国给记者算了一笔细账:重庆摩托车行业的税收分为四个方面的税,增值税+消费税+几项税(城建税+教育税+重点建设交通附加费)+企业所得税。
通过这个公式,可以算出上述两个实际上销售额相同的企业所缴纳的税金。其中国企缴纳的增值税:5000万元×17%-2500万元×17%=425万元;另一家企业缴纳的增值税:2500万元×17%-1500万元×17%=170万元;国企消费税:5000万元×10%=500万元,另一企业消费税:2500万元×10%=250万元;国企几项税:(425万元+500万元)×(7%+3%+5%)=138.75万元,另一企业几项税:(170万元+250万元)×(7%+3%+5%)=63万元;国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33%=165万元,另一企业所得税:300万元×33%=99万元。
综合这四项税款后,国企缴纳的税收额是1228.75万元,另一企业缴纳582万元,两者相差646.75万元。国企与市场的较量仅从税收上就分出了高低。
税改减负激发企业投资冲动
而这样的情况在重庆的摩托车行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倪学国回忆,早在1998年,当时的建设厂和嘉陵厂就联合告状,直指重庆的另几大摩托车企业的偷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到重庆进行了查处。
其实,也难怪国企有意见,国企自身的负担本来就较重,参与市场竞争本来就有些吃力,在加上竞争对手玩些小手腕,这几年国企摩托车企业嘉陵和建设在对手的进攻下节节败退,自然心里更不平衡。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而言摩托车企业都是几本账,最简单的就是在销售额上少报,稍微复杂一点就是成立独立的销售公司,生产企业以很低的价格将产品“销售”到销售公司,这样就能够有效地把企业的销售额降低,甚至让企业的利润持平或者做成亏损,以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当然一旦有税务机关来稽查,企业的会计部门就要忙个不停了。
有关人士指出:国家对企业的税率过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部分企业铤而走险。对此倪学国评价,一方面对税收要从严征管,另一方面对企业税率进行调整也十分必要。“例如以前在涉及净项税款的时候只能扣原材料费用,税改后购买固定资产的费用也能够扣除,这样就能够有效的鼓励投资。”
重庆市总商会一位人士表示: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后,商会也在引导企业通过调整投资方向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比如在西部投资新建企业能够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这比今后可能实施的内外资企业统一税率还要低,这能有效鼓励企业投入再生产,而不是通过建两本账、三本账来逃税。
一位业内人士乐观地表示:通过国家调整税收政策,为企业减负,再通过加强征管,以后做假账的企业会逐步减少,企业整体发展也有望步入良性循环。企业税率计算公式
增值税=销售额×17%-企业的原料成本×17%
消费税=销售额×10%
城建税和教育税以及重点建设附加费=(增值税+消费税)×(7%+3%+5%)
企业所得税=利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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