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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泉 为什么要搞这个“全流通的市场影响座谈会”?为什么不等全流通的有关规定正式出台后再搞? 随着这二十家基金和券商代表热烈地讨论起来,答案已然清晰。第一,全流通问题已不是该解决不解决了,而是如何抓紧解决的问题;第二,让这些在一线操作投资的人发表意见,其本身就是解决全流通问题并慎重形成结论的重要方法。简单估算,这二十家基金和券商的代表直接掌控的资金七八百亿元,因而具有比较充分的代表性。大家一致认为,全流通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势不可挡地展开之际,解决了全流通问题的资本市场将有效地发挥推动经济增长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分散决策方式的提出为解决全流通问题提供了现实的可操作性,分类表决的机制使李荣融主任提出的“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给予保护”和尚福林主席提出的“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得以具体落实。 为了实现李青原博士提出的“效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目标,大家在讨论分散决策方式时还强烈要求,应该对上市公司形成各自的全流通方案有明确的时间约束,对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启动全流通方案的上市公司将暂停其再融资等更利于大股东的权利,避免久议不决的混乱局面。对于全流通中势必涉及的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转变的价格问题,大家一致认为不必搞“一刀切”,各家公司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由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通过中介机构协商确定。净资产仅仅是一个参考指标,决不能也没必要当成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标准,作为监管部门的中国证监会只应确立原则,保证程序的合法与公开,不应参与到利益方的价格讨论中来。 全流通势在必行,甚至拖解决全流通问题“后腿”的力量也越来越不那么强大了。因为非流通股里还包括大量的社会法人股,即便是国有股里也包括大量地方政府所有和管理的部分,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至迟到明年春天就会颁行。在此背景下,选择试点突破全流通的困局也是势在必行的。 那么选择什么样的试点呢?本着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的操作原则,完全可以优先选择股权结构单一、制度约束容易突破的进行试点。刘纪鹏教授提出的不含国有股的上市公司率先全流通颇具启发性。 在全流通问题的解决思路基本形成共识之后,重要的便是路径选择问题。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地“试点”起来,形成市场效应,同时积累经验,制定和完善规则,进可攻退可守。这样的“摸着石头过河”的路径恰恰是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重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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