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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规划委主任李青原表示,在全流通实施过程中,必须保护公众股东的权益,最切实的办法就是保证他们的知情权、话语权和表决权。同时,要利用市场或者非市场手段,使市场价格不要过多波动。因此,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要“规则统一、决策分散”,即证监会规定大的原则,具体措施由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来决定。她认为,应该各有50%以上的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以及2/3以上全体股东通过的全流通方案,才是可以接受的方案。
李青原表示,全流通是关系到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问题,推进全流通必须在政府部门间达成共识,并有相应的政策协调和改革配套措施。就推进的方式,她比较倾向于“试点先行”,应该选择那些没有严重历史问题、基础较好、在国民经济中比较有代表性、与国民经济状况关联度比较高、试点后股价会稳中有升的企业,这样有助于维持稳定,防止价格过度波动。
李青原认为,全流通的实施,将会引发一场非常重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因此,在实施全流通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其他大的宏观政策,比如社保基金的政策。另外,在全流通的过程中,可以同时推进一些早应采取、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采取的措施,比如股权激励等。据调查,现在有不少上市公司积极性很高,就是想通过全流通来解决已经存在的体制上的弊端。她还说,全流通是给上市公司资产重新定价,一个公司全流通后真正的投资价值有多少,应该由中介机构来评价。
李青原称,股权分置是我国股市的一大弊端,必须尽快解决好;2004年我国经济和股市投资理念都在向好,是解决全流通问题的好时机。
天相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相对市场化和行政手段结合的方式,2004年不是解决全流通的好时机。
林义相认为,市场是不断变化的,今天合适的价格明天不一定合适。从现在情况看,国有股的流通问题,某种意义上不仅仅是流通和不流通问题,而是代表利益机制不一样,利益格局不一样。如果各方利益无法达到一致,就要等待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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