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后,消协人员——
佩戴3·15徽章上岗
晨报讯(记者 王一宁)中消协昨天在京举行了隆重的“全国消协工作人员佩戴3·15会徽胸章仪式”。今天起,全国县级以上消协工作人员也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陆续佩戴上3·15胸章。该胸章今后将成为消协人员的工作标志,他们将佩章上岗,监督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说,开展这项活动,既是今年3·15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消协组织树立良好形象、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消协人员佩戴徽章上岗,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就是要让各级消协组织和每一位工作人员时刻牢记消协组织的神圣职责,睁大眼睛关注消费信息,监督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用真情和爱心帮助消费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水平,增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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