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6.77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6.71元/股
根据“山鹰纸业”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山鹰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 P0/(1+ 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P0+ A k)/(1+ 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P0+ A k)/(1+ n+ k);
派息: P1= P0- D
其中: P0为当期转股价, n为送股率或转增率, 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2004年4月16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后,“山鹰转债”(代码100567)转股价格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6.77元相应调整为6.71元。
“山鹰转债”自2004年4月19日开始恢复转股,转股价格为6.71元。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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