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李雅芳委员提出提案,希望“从体制上制定和完善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制度化”。 李雅芳说,在一些重大事故、灾难的处理中,经常存在以表彰有功人员代替对事故、灾难责任人的调查处理,以暗箱操作取代对事故、灾难责任人公开处理的做法。 为此,李雅芳建议,对事故、灾难的处理应实行公开化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的,所有事故、灾难情况均应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的发布要有始有终,包括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要实行对先进事迹和英雄人物的认定,与对事故、灾难责任的认定相互独立的原则。绝不允许用在抢险救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烈士做挡箭牌,掩盖事故背后的问题。 李雅芳提出,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强有力的事故责任解职制度。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后,责任人首先应当立即辞职或被解职,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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