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救救孩子
热评:从劣质奶粉事件看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热评:事必躬亲 中国的总理真难当—兼评阜阳奶粉案
1、“群众利益无小事”,可教育无效,因为,公仆眼中无主人,官员心里无群众。
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即便涉及生死存亡,但“我的眼中没有你”“我的心里没有你”,于是,微不足道,或者,“不足为外人道”, 各级官员能忽视就忽视能遮掩就遮掩,能淡化就淡化能“默杀”就“默杀”,上下左右,能糊弄就糊弄能交差就交差,——以担保一方无事,进而确保官位无虞,官官相护,更同保“盛世太平”。
2、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披露已非一日,据最新报道,“已导致50多名婴儿死亡”,但事件却久拖不究,似乎微不足道,时至今日,严查信号才晓谕天下,而且,还是总理发出来的。
“总理批示严查劣质奶粉”迅疾终止了无耻的“默杀”,昨天“上午 9点钟,接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批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局长立刻作出决定……立即组成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总理不吱声,“食监”不动弹,总理一批示,“立刻”“立即”动感又动人。“食监”一动,谁愿示弱?“下午 6点,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从北京出发奔赴阜阳”。上行下效,安徽省哪敢怠慢,昨天下午,闻风而动,占尽地利人和的“安徽省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厅四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赶到阜阳开展调查工作。”
一纸批示,中央到地方,“不管部”“不管局”“不管厅”人马全部到齐。凭谁问,早干嘛去了?凭谁敢问,谁说我不严查,我不严处,即便温总不批示,按部就班,牛年马月,不定会有处罚与说法。
一定要“炒作”到位了,动静大了,惊动到某某某了,或虎威或龙颜震怒了,各级有司衙门才意识到“事件诚严重,生命价更高”?
4月19日距“新华社29日专电”过去了20多天,从“已造成8名婴儿死亡”到“已导致50多名婴儿死亡”,其间,衙门瘫痪了,有司倒闭了,还是官员冬眠之后又春眠了?
“冬眠”是客观的评价:“去年12月份开始,阜阳工商部门对全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很严重”,而闹腾到“新华社专电”报道,同样证明问题的出现和存在绝非一时,更可恶的,昨天央视报道,“阜阳劣质奶粉仍在卖”“不仅还在公开销售,而且生产日期大多是在2002年底到2003年初,早已过了一年的保质期”这一切说明什么?为什么?
3、与不管部局联动,安徽省长义正词严了,要“彻查伪劣奶粉,严惩不法分子”了。可回应前文,我要问,伪劣奶粉长销至少一年,到底谁是直接间接给长销伪劣撑腰打气的“不法分子”?
阜阳事件,不是偶发,不是突发,是权为己所用的必然结果罢了。如果权为民所用,人命关天,况乎关涉“祖国的花朵”,第一时间,针对劣质奶粉,有司衙门理当强烈反应,全力以赴,斩草除根。
有司衙门林立,从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卫生到党委政府,有权有势,但事不关己,又无利可图,自然高高挂起,“32家劣质奶粉生产厂家”的产品长销阜阳而然自然。
有司衙门形同虚设,当然要虚张声势,可以想见,“32家劣质奶粉”长销无碍,检查过,整顿过,没收过,打击过,更重要的,罚款了,创收了,你好我好相安无事了。
4、脚痛医脚,阜阳事件,确实该问责,可该谁去问,该问谁去?该谁去问,该总理,正如农民工欠薪该总理去讨要?总理是经理,是“分理”,事必躬亲?进一层,总理全国事务,动辄成立调查组,钦差调查遍中国,担心地方查不明白,还是查处不当?为什么不能先让地方自查自究,再查究地方自查自究是否到位?
该问谁去,该问奸商,所谓“图财害命、丧尽天良的不法分子”?从产出地到销售地“一个都不能少”?可奸商何以能“公开长效”地售奸?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我们是不是该问一下纵容奸商横行的贼王是谁?应该严重打击的是不是那些实质不法的官员、部门与政府?树倒猢狲散,贼王不死,徽难能已?
问大小贼王,怎么问?给台阶,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而且,你方辞罢我上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换人不换心,一切过错以致罪恶从头再来?
不依靠人民群众,能够形成良性循环之长效机制,重新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政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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