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天起,证券投资基金业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正式实施,对于促进中国基金业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何永坚曾经说过,就证券投资基金一个产品,国家制定这么一个全国性的重要法律,是极为罕见的,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视的。这也意味着基金法正式实施后,我国基金行业将由此进入一个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快车道。
历史经验证明,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基金监管法规体系的逐步建立。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曾经发行了70多只基金,筹集资金近100亿元。可由于缺乏相应法规的制约,基金业的发展在1993年之后即陷入停滞状态。
基金业之所以能够重新起步,就是得益于基金法规的建立。1997年底,中国基金业的首部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1998年,中国首批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就在沪深市场正式亮相。目前,已出台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政策法规就达到约50部。超常规出台基金法规保证了基金业的超常规发展。经过5年时间,几乎空白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目前总规模已经达到2563亿份,基金资产净值也达到2679亿元。
中国基金业正在走向成熟,而基金法的适时出台,进一步提升了基金业的发展空间。事实上,成熟资本市场都有专门的基金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我国基金业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化趋势,在不同基金管理机构之间实现公开、公平、充分的竞争,促进我国基金业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和沟通,加速我国基金业的国际化进程,提高我国基金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整体竞争力。
基金法出台后,创新与维权将成为基金市场的主流。目前我国基金规模虽然达到2563亿份,但是在如何进行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等方面进展有限。法规方面的缺失已成为制约基金业创新的重要因素。基金法的多处规定为基金业的未来发展留下了空间,使基金公司能根据市场、投资人的需求进行产品创新,以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不同的收益风险偏好。
投资者是基金市场的重要支撑力量,而往往又是弱势群体,需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立法力度,维护其投资利益,增强其投资信心。基金法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十分重要和突出的地位,对基金业的长远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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