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案简介
预设未来流通权方案的做法是,公告宣布从现在起将来的某一日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底价计算日”。如规定2002年3月第一个交易日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底价计算日”。以“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底价计算日”的收盘价为“流通底价计算基价”。在“基价”之上加一个规定的“加价幅度”,得到“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底价”,向全民公告;国有股、法人股只有在该“底价”之上方可流通。实际加价幅度在“最低加价幅度”(如50%)与“股价历史差幅”之中取其大。“股价历史差幅”的确定,是从“流通底价计算日”向前追溯12个月(或其它规定的时段),找到该股票的历史最高价,“流通底价计算日”的价格与历史最高价的差即为“历史差幅”。
(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