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3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
》。协议约定:公司与上步支行签署的房地产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壹亿伍仟
万元正)已于2004年7月31日到期,公司已归还人民币4000万元,剩余借款人民
币1,1000万元展期,展期期限为2004年7月30日至2005年1月29日,其中2004年
9月30日前还人民币2000万元;2004年10月30日前还人民币2000万元(贰仟万元
正);2004年11月30日前还人民币4000万元;2004年12月30日前还人民币3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5.7645%,借款担保单位为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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