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6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
集团公司(持有公司34.24%的股份,下称:华电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收购华电集团所持有的哈尔滨华电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三
电公司)42.7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最
终一致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236万元加减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
期间该部分股权对应的权益变动量。公司此次交易所需65236万元,其中45236
万元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将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本次收购完成
后,哈三电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公司重大购买行为,并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