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证监会连续处罚了数家上市公司违规事件,并对相应公司高管进行处罚。统计显示,在今年六七月间的44个交易日中,受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证交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达26家次,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家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层出示的“黄牌”。仅在7月,就先后有江苏琼花(002002)、托普软件(相关,行情,个股论坛)(000583)、伊利股份(相关,行情,个股论坛)(600887)、深大通(相关,行情,个股论坛)(000038)等四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创出今年单月立案数量之最。
在对处罚拍手称快的同时,市场的忧虑是,单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是否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形成足够威慑力,像公开谴责的“黄牌”有多大实质性的惩治意义。相对国外成熟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乱纪的上市公司处罚力度,笔者认为目前对上市公司处罚力度太过于宽松,同时缺乏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位一体的系统性制约体系。
上市公司违规层出不穷,根本原因在于违规成本太低。以在7月27日遭深交所公开谴责的某公司为例,该公司曾于2003年3月、7月和今年1月三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深交所内部批评,但是却仍然“不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整改,仍继续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情节恶劣。”可见,单单谴责是很难有效果的。
此间证券专家认为,要提高“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立案调查”的实际作用,就必须提高其违规成本。同时,还要加强中介机构的责任,让会计师、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违规也承担相应责任。让违规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遭受严重惩罚方能减少证券市场上的违规行为。
三年前的美国安然事件中,负责对安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安达信被SEC指控“欺骗及伪造账目”,一位资深会计师被罚终身禁入,安达信这家曾称为世界“五大”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慢慢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继安然事件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又拿世通公司试刀,开出5亿美元的罚单。有美国媒体说,SEC新任主席唐纳森的强硬政策为处罚假账公司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审计贵在诚信、公正、准确、真实。会计公司容忍上市公司作假账,甚至帮助其做假账,实为法律和道德所不容,对会计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必须给予严厉的惩罚。而这在我国数起造假案中却体现不多。
区区30万、40万的行政处罚,相对于违规的“利润”来说,根本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受制于《公司法》,对证券市场犯罪刑事处罚同样面临处罚力度不够的弊端,追究证券市场民事责任也具有同样弊端。因此,若我国的证券违规事件仍这样轻描淡写的“意思意思”,想要降低上市公司违规冲动比较困难。(一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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