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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名资深会计师刘先生历时一周作出的评估报告显示,电广传媒以股抵债的定价不合理。刘先生由此认为,股实际不足以偿债,电广传媒还高价实施“以股抵债”,就是用股民的钱抵控股股东的债,这必将给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设置新的重大障碍。
8月27日, 在股东大会上,电广传媒“以股抵债”的方案以绝大多数票获得通过。但一名参加电广传媒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方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整个股东大会简直就是一场被安排好的会议”。方先生说在中小股东的严重抗议下,会议被迫改变了原来的先投票,后表达意见提问题的程序。一位流通股东在现场提问:“现任电广传媒第二大股东深圳芙蓉投资手中持有的507万股法人股权去年以司法拍卖手段取得其每股价格才2块多,为什么不到一年,同样是不能流通的法人股,大股东却要以高达3倍多的价格来卖给上市公司?”但包括这个问题在那的参加会议的12名中小股东的问题大都被回避了。而所有表明采访身份的记者,包括一些前来证券调研机构、一些券商的研究人员都被8名穿着黑色西服的人士挡在门口,理由是“场地不够”。
股不足以抵债
8月25日,刘先生将上述关于电广传媒国有股净资产的评估报告交到本报,随后便前往北京拜访中小股东维权人士张卫星。8月27日,受委托欲参加电广传媒股东大会并现场提问的刘先生的同事被挡在门外。
通过严格的会计方法计算,刘先生得出了以下评估结果:在剔除流通股东对于国有股东补偿后,电广传媒国有股份实际单位账面价值仅0.976元,减值率86.30%,按照此实际净资产,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手中的16900万股国有股,其实际账面总值仅为16562万元(16900×0.98),不足抵偿拟抵债务总额53926.03万元。
剔除公众股份的补偿后,电广传媒大股东与公众股份每股净资产相同的国有股份为1234.01万股,占总股本16574.01万股(1234.01+15340)的7.45%,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份实际已丧失控股权。
换一种角度,按照股东权益来算,截止2004年6月30日,两类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239254.55万元,扣减公众股份原始投入204900万元(首发45900万元,增发159000万元),国有股份剩余权益仅有34354.55万元。控股股东按比例享有31809.77万元,同样不足以抵偿债务。
而在电广传媒关于股低债试点方案推出后,市场反应最激烈的也是国有股的定价问题。按照现有账面净资产定价,电广传媒大股东以每股0.4元不到的历史成本,六年后却卖了7.15元,获得高达17.38倍的收益,这种高价“股抵债”遭到了众多专家以及市场人士的普遍质疑。
盘点国有资产实际身价
刘先生将含有公众股份补偿的国有股份账面价值称为国有股份名义账面价值,剔除公众股份补偿后的账面价值称为国有股份实际账面价值。刘先生经过严谨的计算,从1998年电广传媒首发上市开始,得到了其股本变动后五个不同时期的账面净资产与实际净资产。
他得到的结论是,现有的电广传媒7.12元每股的不同股却同权的名义净资产,是建立在广大流通股东不断补偿的基础上。电广传媒的流通股东对国有股东的补偿每股高达6.146元。
补偿的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是资产通过以高于其自身净资产价格发行股份(如首发新股、配股或增发)的准入途径直接获得公众股份的补偿;另一条是通过“不同股却同酬”的分配途径间接获得公众股份的补偿。
截至2004年6月30日,电广传媒国有股份名义账面价值为129997.44万元,实际账面总值为17813.59万元,获得公众股份“补偿”112183.85万元,补偿率即国有股份名义账面价值的浓缩率为86.30%。在该补偿的组成中,通过准入途径直接获得补偿96489.73万元,其中首发新股获得23695.39万元,增发新股获得72794.28万元,共占补偿总额的86.01%;通过“不同股却同酬”分配途径间接获得补偿15694.48万元,其中尚未流出公司的部分有7809.34万元、已流出公司的现金红利部分有7885.14万元共占补偿总额的13.99%。
自2000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电广传媒先后进行了四次现金红利分配(10派3元、10派2元、10派1元、10派1元),累计每10股派现7元,累计派现额18088万元,国有股份因“不同股却同酬”而多占有公众股份应享有的权益,间接获得补偿3253.95万元。
若严格按每一次公众补偿后对电广传媒国有股进行相应等值浓缩,则截至2004年6月30日(派发现金红利调整后)电广国有股份累计浓缩绝对数17017.99万股,累计浓缩率为93.24%。
刘先生的评估报告得到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资深会计师与专家的首肯。正在筹备成立中小股东维权协会的张卫星认为,刘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是严谨、科学的,其数据信息均可以从电广传媒公开财务报告中得到印证。张卫星指出:股权分置问题的长期存在的一个结果就是使得广大中小流通股东成为被伤害的对象。
刘先生对于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关于电广传媒解释的定价采用“国际通用的欧式期权评估模型──布莱克-舒尔斯(Black-Scholes)模型”的解释提出强烈质疑,他称“本人不相信此模型的试用范围还包括我们的‘股权分置’证券市场环境!”
刘先生在报告结尾提出:应以“以股抵债”为契机,盘点国有资产实际身价,解决中国股市“股权分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