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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伟的败仗
事实上,10年的市场经济、25年的改革开放所繁衍出的利益集团,其形态和利益关系已经远远复杂于催生联通的那个时代。对此,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东方集团总裁张宏伟应该是最有体会的。
2004年6月1日,几经周折出台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此时距中国加入WTO承诺中流通业对外资全面开放只有半年时间。7月27日,同时任东方家园连锁建材超市董事长的张宏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相当平淡地只对流通行业开放问题说了一句话:“说的已经够多,不想再多说什么,再多说也没有意义。”
平淡之言背后的含义难以猜测,这位市场影响力和政治影响力颇为了得的民企巨头,从2001年入世前开始游说保护国内流通业生存空间,三年多时间终于换来的这纸公文,只为他赢来了形同虚设的半年保护时间。
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WTO,初涉流通业的张宏伟表示,当时自己才知道“对流通业的保护期是如此之短”,而与他对垒的世界500强百安居和欧倍德正在利用各种正规或非正规渠道全力向中国铺展势力。
张宏伟的秘书吕文玮称,此时更令张宏伟被动的是发现企业面和政策面有一个反差,“从外国巨头进入的区域与速度看,有关部门在流通业的保护期内已提前开放。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当地政府给予外国巨头优于国内企业的超国民待遇”。
摆在张宏伟面前是三支强势力量,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跨国资本。关于主管部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WTO研究专家私下告诉《商务周刊》,“实际上,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流通虽然与电信、金融并称为三大热点,但从对国家战略意义、安全等多个角度衡量,却始终被某些部门认为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因此,1999年为了在电信和金融等其他领域的利益,同时向世贸组织表现中国加入世贸的诚意,我们就主动提前放松了对外资进入零售业的部分限制。”
在他看来,这种认识和做法是否得当现在还难以判断,但也否认不了一个事实,最近十几年来,某些官员或多或少存在着过度追求部门利益的现象——“为了扩大出口和对外贸易规模,增加外国直接投资的数额,片面追求出口并开放国内市场的政策,甚至向外资企业提供种种‘超国民待遇’的特殊优惠,直接损害了国内许多行业和企业的利益。”
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副会长万典武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指出,这些现象也出现在地方政府中。“改革开放是对的,但现在一个很不好的倾向就是过于依赖外资,有了外资就有了政绩,地方政府把引进外资变味成自己政绩的指标,所以才会有外国的零售巨头的长驱直入。”他说。
1997年,国务院发出26号文,要求对合资零售业进行清理整顿,禁止地方政府擅自批准外资零售企业进入。接着,1998-2002年,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连续启动了四轮针对外资零售业的整改,但外资零售业违规仍然有增无减。
万典武介绍说,由于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全部交由各省市相应的经贸委、商委进行,地方利益的存在使整改重重困难。而国家高层从与其他国家经贸关系的角度考虑,也处理的非常谨慎,结果整改的成效并不大。
结果,到了2002年,由于高层的松动和地方政府的放纵,外资在中国零售业的扩张达到了最高潮,当时有统计说,进入内地的350家外资零售企业中,得到国务院批准的只有28家。地方政府在追求引资和地方税收利益的驱动下,越权审批了316家非试点外资零售企业。仅家乐福在中国就违规开了30多家店。
万典武告诉记者,跨国资本充分利用这种利益格局,发动了各种形式的游说和施压活动,他们要求在股权比例、规模、选址等方面都能够进一步开放,体现对WTO的承诺,甚至包括沃尔玛的老总反复邀请他吃饭这样的例子,结果就是“外商想怎么开店就怎么开店,想开多大就开多大,政府不能强硬起来,不敢检查,不敢处罚,助长了违规外资企业的气焰,让他们钻了空子”。
一个经典案例就是,2002年国务院勒令对家乐福进行全面整改,要求其违规分店转让股份或者关闭。但由于各方利益的博弈,最终中国政府做了很大让步,允许家乐福违规的店铺按正常程序补充办理审批手续,并继续开分店。
这个现实对张宏伟这样的民企势力的打击可想而知,尤其是跨国资本利益通过各种渠道与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结合,大大压缩了民企势力的市场空间。
2002年,张宏伟联合物美零售集团老总张文中,为反对零售业过度开放,把“流通业过度开放”上升到“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通过一连串精心设计的“游说政府”活动,期望达到中央高层批示和具体政策调整的效果。这就是2002年轰动媒体的“张宏伟炮轰流通业过度开放”事件。
虽然,事情的发展没有遂民营势力的愿望,但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国有资本势力、跨国资本利益,以及民资这样的新兴利益,围绕着改革与开放所展开的复杂博弈,已经清晰地展现出当前中国各种利益集团的生态现状。
“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
张宇燕对利益集团下了一个定义:“它是由一群拥有共同利益的、在社会中占少数的人组成的团体,其目的在于力求通过对国家立法或政府政策的形成与执行,施加于己有利之影响;不仅如此,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还一定会图谋组织政府或垄断立法机构,以期最便捷地实现自身的利益。”
张宇燕认为,这个定义还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制度的“非中性”,“同一制度对不同人意味着不同的事情。在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人或人群所获得的往往是各异的东西,而那些已经从既定制度中、或可能从未来某种制度安排中获益的个人或集团,无疑会竭力去维护或争取之。”
这两个概念的阐述,基本上已经揭示出了利益集团在改革博弈中的作用和威力。张宇燕更详细地为记者解释了利益集团借助政府或曰“公共资源”来获利的三个途径。
其一,也是最直接和最显而易见的,是从政府那里获得政策性货币补贴。张宇燕认为,公立大学的校长们强烈呼吁国家追加教育经费、并且其要求常常部分得到满足,便是一例。但由于这种方式过于明显和直接,极易引起寻求补贴方面的激烈竞争,虽普遍但不甚重要。
其二,借助政府管制来阻止新竞争者的进入。最经典的例子,就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颁发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规定进出口配额等做法。
其三,依靠国家立法来寻求集团利益的实现。张宇燕举例说,1787年各利益集团围绕着制订美国宪法所展开的激烈争夺,就是典型的例子。当时公债券持有者们结成了一强大的利益集团,要求未来的宪法能够“制造出”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从而借助强制税收来保证偿还那数量极大、其时市场价格远远低于票面值的、被少数人所据有的公债券。
事实上,这三种方法不但出现在电信改革、流通业开放中,中国的改革是一场越来越深化的利益重新分配,只要是改革发生的领域,几乎都不可避免会有一只或数只利益集团的大手,或隐或显在台前幕后影响着局势和改革走向。
张宇燕的观点是,在人类社会中,利益集团及其间的冲突与合作,不仅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而且还在相当程度上支配了社会的发展进程,决定了人类活动的方式。因此,利益集团常常是以正面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在他看来,在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导向型经济过渡中的、或市场欠发达的国家内,产生一些新兴的利益集团,虽说他们盯着的仅仅是其自身的利益,但其参与市场的活动,却会不知不觉中带来了一种“溢出效益”,即在使自己方便地进入市场的同时,也为其他潜在的竞争者创造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由此,市场的进入壁垒开始松动了,阻碍市场导向式经济改革的官僚利益集团也开始了瓦解过程。
但张宇燕研究的兴趣更多集中在行政或立法官员这个集团的分析上。“为什么官员会结成利益集团?因为他们在拥有特殊共同利益的同时,还可能满足了形成利益集团的其他诸项条件;因为他们不仅仅是某些利益的代表,同时还是那些利益的‘直接所有者’。换句话说,在某些场合下,官员们只有相互串通一气,才能最好地形成并最终实现其利益。”
在张宇燕看来,这一利益集团的利益来源及实现的途径大致有三种。
其一,充分利用手中的被合法授予的管制权,人为地制造租金并努力占有它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等,所指的主要就是这种现象。
他认为,原则上讲,寻租活动导因于租金的存在,而租金又滥觞于管制、限制或政府(国家)垄断,“现实的或潜在的获利机会一旦被垄断、被限制,只要有利可图,逐利而行的企业家或个人便会想方设法地突破之。为了突破垄断或限制,为了打通‘关节’,他们必然会主动地付出成本(如行贿);也正是这一成本构成了古今中外官僚利益集团的收益(如受贿)。”
他特别强调,人为地维持低价从而带来短缺,是官僚利益集团的主要活动方式之一,因为这样既可以提高自身的稀缺性,又可以要求国家在本行业或本地区投入更多的、并且归其支配的资源,可谓一箭双雕。
其二,官员们,特别是他们的亲属,直接从事受到自己或自己人保护的经营活动。“看看满清王朝末年出现的所谓官僚买办(亦官亦商)阶级的所作所为,我们就可大致理解这类利益集团的活动方式。”此外,他以中华民国晚期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例,指出“(他们)充分灵活地运用手中的人事任免权来维护本利益集团的团结与稳定,从而巩固既得利益的活动。由此我们很容易地想象出,在这种背景下制订出的经济政策,几乎可以肯定是非中性的,是偏袒‘自己人’的”。
其三,凭借对立法过程的影响来满足自身的利益要求。不难想见,在此种情形下通过的法律制度无疑会带有浓厚的非中性色彩。在张宇燕看来,“考虑到官员阶层的人数相对较少,考虑到他们的受教育水平,考虑到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性质,故他们对立法程序的影响,对法律条款的把握以及对法律施行后果的理解等等,均会比一般的人要大,要准确,要深刻。”
张宇燕没有向记者说明自己为什么要将利益集团的研究推进到官僚利益集团,只是意味深长地认为,这对于那些曾经或目前仍旧是“政企”或“官商”不分的、或市场发育程度极低的国家及地区而言,是一种十分有益的分析视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在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时,以身上先师“顾准式”的耿直从另一个角度为记者道出了其中的缘由:“目前迫切需要直面的问题就在于中国将会建立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好的市场经济,还是一个坏的市场经济,是一个权力干预、腐败扭曲的市场经济,还是一个规范公正、有利大众的市场经济。”
最近几乎在所有场合都会反复谈及“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概念的吴敬琏认为,尽管目前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占了绝大多数,但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经济的国家并不多。计划经济国家进行市场化改革,弄得不好就会掉进坏的市场经济的陷阱。经过2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离现代市场经济还有相当大距离,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会出现岔道和弯路,其中之一就是走上所谓裙带资本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
吴敬链警告说,出现这种结果的概率很高,其原因就在于:在转型时期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中,“利益会把仇神召到战场上来”,一些拥有支配资源权力的人,很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在他看来,“权力干预、腐败扭曲的市场经济”更有可能被官僚利益集团催生。这位三年前就公开惊呼“权贵资本主义或官僚资本主义已经成为当前中国一种现实危险”的学者,对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眼光,“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了计划和市场两种体制相互对峙又相互渗透的状态,一部分有权力背景的人利用体制的间隙和漏洞发财致富。他们作为寻租者利用市场缺乏规范和行政权力仍然起着作用的情况,在转型时期的混乱经济体制中浑水摸鱼。”
吴敬琏认为,这些既得利益者并不愿回到计划经济的体制里,也不愿意看到规范化的、平等竞争的市场的建立,而是希望维持甚至扩大目前的市场混乱和行政权力广泛干预市场的状态,以便继续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自由自在地弄权寻租,甚至开始设租。他把这些人定义为第三种社会力量。
随着改革的深化,当这些人感觉到自己正在成为被改革的对象时,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阻碍改革的深入,甚至在改革中塞进自己的“私货”,创造新的寻租可能。例如,圈地运动式的土地批租,掠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金融魔术,鲸吞公共财富的产权改革等,都被这些人以“改革”的名义歌颂备至。
这种隐蔽的力量甚至渗透进影响经济运行的不同的经济思想和政策取向中。例如近期的许多纷争,行政审批要不要尽量减少,利率要不要放开,汇率要不要实现并轨,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应不应该在条件具备时迅速果断放开,国有企业的改革应当以放权让利为核心还是以制度创新为基础等等,在吴敬琏看来,这些争议中,“有些人参与是出于认识不同,但也有些人完全是从利益动机出发”。
吴敬琏尤其担心第三种社会力量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一方面可能使改革陷进一个坏的市场经济泥坑;另一方面又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误以为在当前的原始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种种违反社会正义的丑恶现象都是改革的产物,对改革产生抵触思想。”
被誉为“吴市场”的吴敬琏,现在已经深深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是有好坏之分的,“计划经济国家进行市场化改革,弄的不好就会掉进被权力资本支配的坏市场经济陷阱中,出现这种结果概率很高的原因是,在转型时期利益结构大调整过程中,某些拥有支配资源权力的人往往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如果一个国家建立了有效的民主制度和法治环境,抵制权力资本的能力也许会强一些,但在转型国家通常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吴敬琏说。现在,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市场经济,已经成为转轨中国面对的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直接摆在所有中国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