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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债还钱,向来是天经地义,没有人能够否定其正当性。因此,当商业银行向获得助学贷款的大学毕业生追讨贷款的时候,也理直气壮得很。当他们发现还款违约率达到20%的时候,他们就高调地对社会宣布,他们不能承受这样的风险,若干地方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此为由减少甚至取消了助学贷款。不过,此举遭到舆论的反弹,鉴于压力,银行监管机构下发文件,强令商业银行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限制,对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要依法查处。
估计商业银行会很不服气。从经济学的逻辑看,监管机构这样的强制性规定,似乎也有悖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不过,问题恰恰在于,在中国,银行从来就不是按照经济学、银行学的逻辑在运转的。举例而言,对于呆坏账,银行管理层似乎不用承担任何政治上、财务上、法律上和道义上的责任。同样,那些拖欠国有商业银行资金的企业,也不会因为拖欠贷款而遭受什么法律上或政治上的制裁。
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整个社会的信用制度已经被破坏殆尽。然而,面对数额小得可怜的助学贷款,国有商业银行们却突然变成了斤斤计较的“银行家”。这样的转变,反差似乎也太大了一些。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在同一个商业银行内部,助学贷款与大量大宗工商贷款,实际上运行于两个不同的制度框架中。权力介入那些大宗贷款,从而使信贷人员可被豁免一定责任,而大学生助学贷款反而成了较为纯粹的市场化的贷款,其风险是无人可以分散的。因此,停止办理助学贷款,及其在监管机构强令之下勉强办理此类业务,都是可以从制度上给出解释的。
接受教育,在普通中国人的心目中,向来是一件令人敬重的事业。由于高校走向商业化,收费标准越来越高,部分学生不得不依赖贷款才能完成学业。这种贷款由于与大学生的教育联系在一起,因而,在民众心目中,具有相当特殊的意义。由于奖学金制度尚不发达,勤工俭学的渠道也比较狭窄,它是对过度商业化的教育制度的一种补救,或许也可以缓解人们对于教育商业化、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困难加剧的不满情绪。
不幸的是,商人的心灵向来容易被利润遮蔽,目前半生不熟的“银行家们”更不具备宽广的视野,也就无法理解这一贷款业务的社会含义。可以推测,尽管监管机构已经改进了助学贷款的发放、管理办法,但商业银行仍然会再三推托此项业务。有些信奉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经济学家可能会对监管机构的这种做法不以为然,而对商业银行在助学贷款业务上的消极、抵制表示称赞。因为,商业银行自觉地削减或取消某些产生呆坏账的业务,似乎可以被看成是“银行家精神”——也即企业家精神——的一种觉醒。
其实,这种“银行家精神”可能是扭曲的。如同其他行业的国有垄断性企业一样,身处两个制度交织状态中的银行家,一进入市场过程,就立刻变得比正常制度中的企业家更刻薄、更贪婪、更惟钱是图,从而成为一群“坏的”企业家。垄断性权力让他们的心肠变硬,转制过程中,他们再用这样冷硬的心灵追求利润。除了利润之外,他们从来不考虑别的价值。助学贷款受阻所透露出来的,很可能不是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有所提高,而仅仅凸显了商业银行的势利——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样的。而对于银行的声誉来说,起决定作用的不就是旁人的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