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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统计局获悉,目前北京市经济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并进入单位清查的查遗补漏阶段。市统计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所有普查对象应于下周三(9月15日)前进行清查登记;对于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据了解,此次经济普查中提供不真实资料的违法行为,将视其严重程度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拒报的则将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还将视其情节轻重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对外公开曝光。另外,普查机关将对普查对象提供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
按照要求,所有参与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应在9月15日前进行清查登记。市统计局提醒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务必在期限内与当地经济普查办公室取得联系,进行补登。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3547188、83547177和83547178,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电话可查询市统计局网站(www.bjstats.gov.cn)。(记者周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