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还没有从巨亏的阴影里完全摆脱出来的托普软件,如今又要面临一项高达2亿元的债务还款诉讼。
记者昨天从ST托普(000583)获悉,由于欠款2亿元不还,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起诉托普软件和托普集团一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开庭审理后,做出了一审判决,托普软件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借款期内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对逾期利息规定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此外,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对托普软件设置的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托普集团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托普软件追偿;案件受理费1080080元分别由托普软件和托普集团承担。
据了解,2002年7月6日,托普软件与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由托普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此项协议,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与托普软件从2003年6月至7月签订了16份借款合同,总计人民币2亿元。借款合同签订后,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按合同约定向托普软件划款,并由双方按授信协议约定签订股票权利质押合同。但合同到期后,托普软件并未按协议约定还款,托普集团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的连带担保责任,因此,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分8个案件起诉到法院。
自今年4月份,托普系倒下之后,债权人就纷纷上门讨债,轻则私下商量,重则闹上法庭。如今,案子判了,但托普软件是否有偿还能力还是个未知数。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