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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学者郎咸平炮轰格林柯尔、TCL集团等企业,引爆一场关于国企产权改革政策之合理性、改革过程之公正性、改革结果之可行性的大讨论。除了普通网民和媒体之外,方方面面具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也纷纷主动或被动地表示自己的意见和立场。
文/秋风(本刊评论员)
一场激情遮蔽理性的辩论
这场辩论已不是一场经济学的专业学术讨论。在辩论中,经济学家并不仅仅对自己的同行说话,而且是对公众说话,对政府说话。学者们希望使自己的意见影响甚至左右未来的公共政策。因此,这是一场重大的公共政策辩论。
辩论进行至此,已经极端清晰地将经济学界的分歧暴露在公众面前。一方是所谓经济学界“主流”,对方将他们称为“新自由主义者”,暗示他们与阿根廷、俄罗斯那些鼓吹私有化和全球化的经济学家具有同样的意识形态背景。不管怎样,在人们的印象中,这些“主流”经济学家曾积极参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案设计,而他们自己也确实以过去十几年的经济增长成就作为自己理论的实践结果。在目前的辩论中,他们也正是以这一成就来捍卫国企产权改革的合法性、民营化的正当性。他们承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存在问题,但他们说,问题并不像另一方所说的那样严重。那是改革过程中的问题,而改革本身的正当性是无可置疑的。
另一方则通常被人们称为“新左派”,他们更多地具有批判和怀疑色彩。跟往常一样,他们以民众和国家利益的代言人的角色相期许,而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成就表示质疑。他们指责,这样的改革,不过就是允许少数权贵肆无忌惮地掠夺国有财产,而人民则因此沦为下岗职工,被甩到社会边缘。
双方的知识谱系和政治取向如此截然不同,因而,整个辩论充满了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其中不乏情绪性的、或者上纲上线的攻讦。尤其是“新左派”方面,在一次同仇敌忾的研讨会上,又发表公共信,又上书领导人,其言论也具有强烈的战斗色彩。左大培先生近日发表声明说,“我向全中国人民敲起警钟:人民的财产和未来在危险中!”他号召“一切有良知的人都应当行动起来,支持郎咸平先生,保卫我们人民的财产,痛击那些侵吞人民财产的豺狼!”
面对这样的言辞,任何一个希望保持自己尊严的人,一个希望理性地讲述道理的学者,恐怕都无法回应。而左大培先生也已经提出了他的战斗计划:“我们不仅需要中国的普京,严厉打击那些掠夺人民而致富的富豪,我们更需要真正的清算:对那些借‘改制’掠夺人民财产的人进行清算,对那些推行权贵资本主义的贪官污吏进行清算,对那些有意识支持掠夺人民财产的人进行清算!”当一个辩论者发出这样的号召的时候,辩论就终止了。
回头再来看这场辩论的导火索,恐怕也正是这样充满硝烟味的言辞所点燃的。郎咸平先生的很多研究多有惊人之语,即以其批评格林柯尔的公开演讲《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为例,其“涉嫌骗取国有资产”之类的说法,在目前的体制下,很容易被普通读者解读出某种对企业极为不利的弦外之音。而他在回应格林柯尔对他发来的律师函时,也有意无意地曲解了该函件中个别用词的含义。后来,郎先生则沉浸在“战斗的兴奋”中,表示将“斗争到底”!并称“与人斗,其乐无穷”。
这样的姿态具有新闻轰动效应,也使学者可以轻松占据某种道德制高点。但是,这恐怕更多地应当是政客的伎俩,而不应是学者的技巧。更有甚者,学者的这种激烈态度,在政策层面上,可能激化人们的情绪,使某些非常极端的主张迅速占据公共空间。这极有可能使公共决策趋于非理性。本次辩论最终是否有益于形成某种更为合理的国有产权改革政策,实为未知之数。
权力主导下的产权交易疑云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大讨论所涉及的是一个极端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探讨这一问题,需要保持一种理性和审慎的态度,对于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仔细的辨析。
郎咸平的主要结论是,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国有的企业内部人和外部人,以压低国有资产价格的方式,在内幕交易中侵吞国有资产。内部人一般是指企业经理层,其方式即MBO。实施或者希望实施这一改制模式者,通常是那些由“强人”控制的企业。这些企业家,将一个不起眼的企业做强、做大,因而产生了索取报酬的冲动。
这种诉求通常会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支持,他们认为应当实现国有企业所有者到位,而最有效率的办法,就是将管理层变为所有者。这样的理论和心态主导了MBO改革尝试。
然而,诚如郎咸平所说的,国有企业向来不缺乏所有者,那就是政府。国企管理层只是经理人而已,再优秀的经理人,也不可能因为其经营成功就有理由成为所有者。在英美背景下,这是一个常识问题,而经济学家们虽然在倡导美国的企业家文化,却常常会忘记其普通法的制度背景。
外部人收购,则是指民营企业向地方政府收购国有企业资产,以获得控制权。主流经济学家倾向于相信,由民营资本收购国有资产,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大体而言,这样的信念是没有错的。
但是,中国现实的政-经框架决定了,具有收购国有资产能力和机会的民营企业,事实上已经偏离了经济学家理想中的民营企业。
对于一位民营企业家来说,现实是痛苦的:最有利可图的市场是高度封闭的,要进入市场,就需要打通权力关节;最重要的要素,如土地、信贷资金由政府控制,要获得这些资源,就需要寻求官员的照顾;政府也制定了种种监管规章,建立了种种监管机构,其监管倾向本能地偏向于国有企业而不利于民营企业。因而,民营企业家必须支付监管租金,换来监管机构的“豁免”,减少各个政府部门的“骚扰”。
这样,在那些最为有利可图、因而也是政府控制最严厉的领域,民营企业进入、并且做大做强的过程,其实就是与其权力逐渐靠拢的过程,企业家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其争取政府所控制的资源和官员的照顾与保护方面。通常,当一家民营企业已经发展到有能力、并有机会要收购国有资产的时候,其与权力合谋的程度是所有民营企业中最高的。
因此,那些最为耀眼的民营企业成功的过程,其实是其民营色彩不断退化、权力色彩逐渐强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丧失自我的过程。如果说,那些在政府赋予垄断地位的市场中轻松获取垄断利润的企业属于“寻租型”企业,那么,这些借着攀附权力而获得成功的民营企业,则可称为“半寻租型”企业。
也就是说,目前的政-经制度框架塑造了一个企业家群体,他们被允许进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交易场,成为与作为国有企业所有人之政府进行谈判的交易对象,而他们本身却正是从权力衍生出来并被予以特殊保护者。不仅如此,由于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政府,因而,不管是与国有企业管理层进行交易,还是与民营企业进行交易,行使国有资产处置权的都是地方政府首长或相关部门官员。在现有体制下,这些官员通常认为自己就完全足以代表政府,处置国有资产。
这样,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交易双方很难在商言商,因为双方都不是纯粹的商。这是一个高度扭曲的产权交易市场。普通民众不大可能相信这种市场的交易结果是公道的、有益于公共利益的。
不管这一判断是否“客观”和“科学”,重要的是这一判断已被很多人坚信。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社会事实。郎咸平的批评和新左派的附和,集中地表达了民众对国有产权改革公正性的普遍怀疑。不过,上述分析也表明,这种怀疑,源于人们对国有资产交易背后那只权力之手的不信任。
因而,如果要继续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就需要由此入手。而郎咸平却指向了错误的方向。至于新左派呼吁对已经进行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进行清算,则是一种危险的政治诉求。如果说改革过程的某种不公平在某些社会群体中造成了不满和怨恨的心理,那么,负责任的做法是探讨采取某种措施,缓解这种情绪。而激化它、使之演变成社会冲突,无益于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