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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 OO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二)在芜湖市国信大酒店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5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68.4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募集资金具体变更情况为: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氧化物系精密陶瓷粉体及制品项目和5000吨/年超薄铜箔生产线技改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4157.92万元将投资于???年产1万吨铜合金线材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604万元,资金缺口部分将使用公司出售芜湖天鑫电装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的410万元所得补充,尚不足的部分由公司自筹。
    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与恒鑫集团关联往来的议案》,同意以预付款的形式向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及服务,实际采购款待交货后全部结清,严格限制恒鑫集团对公司资金进行拆借和占用,对于符合协议规定的预付金额且每笔预付金额在2500万元以内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履行审批手续;对于每笔预付金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158236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芜湖恒昌铜精炼有限公司签订电解铜供应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芜湖恒昌铜精炼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电解铜供应合同》。
    同意158236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国债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原价3600万元010203国债以3600万元转让给芜湖市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158236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
    批准汪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增补查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会后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现场见证,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