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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海峰 本刊记者 李 岷
经过一年半的缠斗,早在你看到这组封面报道两三个月前,思科诉华为侵权这桩近年来知名的跨国官司就已经尘埃落地了。
为什么现在还要去追踪、还原这起诉讼的始末?
《中国企业家》认为,以思科诉华为案为切入点、为横断面,是观察华为——现在这家国际化触角最为广阔、深入的中国企业——正在经历的巨大蜕变的最好视角。对于一个正在高速运转的物体来说,一点微小的外力都有可能被急剧放大从而改变物体的运动方向和内在结构。2002年末,正是华为“发展中国家市场遍地开花,欧美市场初战告捷”、即将迎来在国际市场大步跨越的时刻,思科之诉就是那“微小的外力”,它是击中华为这样一家中国企业的“阿喀琉斯之踵”,还是促使华为的国际化水准成功升级。
不管怎样,这场官司以华为和思科的和解结束,显然超越了任正非的目标,“小输就是大赢”。
这不是中国企业第一次遇到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纠纷,但在中国企业卷入的国际商业纠纷中,很少有中国企业能将官司打得如此酣畅淋漓,很少有中国企业能够动用这么多国内外资源(法律手段、政府关系、媒体资源、业界伙伴、客户关系)去迎战一家来者不善的全球500强企业并最终议和。敢打的勇气和对自己各方面能力的自信,是华为获得最终和解的决定性因素。本期封面故事的上篇《华为VS思科:全景回放》向你展示了华为是如何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从仓猝应战走向主动出击的过程。这是华为高层迄今为止对媒体最全面、细致的一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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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篇《华为之变》中,你将会看到一个在中国商业文化、法律体系、游戏规则中成长起来的公司,当面临国际化带来的全面冲击、遭遇一场犹如当头棒喝的跨国诉讼之时,如何不断修正自己以迎合国际化的需要,包括调整过时的技术跟随策略、变革管理、和更多的国际伙伴更紧密地站在一起,以及创建更开放、包容的多元文化。这是一个从“本土传奇”走向“国际化常识”的过程,事实上,这也是所有渴望国际化的中国企业都必须走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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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跨国官司有没有可能改变一家公司、一个产业、甚至一个经济体的命运?有可能。而且我们认为,华为在思科之讼中的改变,就是这样一个案例。我们还认为,改变的决不只是华为。和“中国崛起”一样,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是未来10年、20年全球商界的一件大事,全球商界俱乐部里的大公司将以何种心态、方式来对待中国企业的进入?从这个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端倪、一些蛛丝马迹。
华为大事记:
这场官司跨越三个年头在这场官司里,华为和思科的较量绝不单单是法律层面的 2002年 6月,华为美国公司Future Wei成立,正式进军美国市场。思科成立“打击华为”小组,酝酿如何“打击华为”。
12月中旬,思科副总裁来到华为提出侵权问题,双方开始协商。随后,费敏领导技术小组,开始对产品部分软件进行修改。
2003年 1月初,华为将已卖出的涉嫌侵权的路由器产品从美国市场撤回。
1月24日,思科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法院对华为正式提出侵权诉讼。
1月30日,华为常务副总裁郭平等人抵达美国。
2月7日,华为公司宣布停止部分被指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华为计划开辟第二战场,准备在中国及美国反诉思科不正当竞争。
3月17日,法庭第一次开庭,华为指出思科利用私有协议垄断市场,其对华为起诉的目的是畏惧竞争。
3月20日,华为与3COM宣布成立,华为-3COM合资公司。
3月24日,华为第一次全面答辩,称其已经在新版软件中删除了与思科相似的代码。
3月25日,3COM公司CEO为华为作证,称华为没有侵权行为。
3月26日,思科要求法庭判决下令禁售华为产品。
6月7日,法庭驳回了思科申请下令禁售华为产品等请求,同时判华为停止使用有争议的路由器软件源代码、操作界面及在线帮助文件等。
6月11日,3COM要求法官裁决与华为合资公司生产产品没有侵权。
10月1日,双方律师结束对源代码的比对,双方达成初步协议。等待独立第三方专家对源代码的比对结果。
2004年 7月28日,法庭中止思科对华为诉讼,双方达成最终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