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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笪莉萍)27日,商务部正式颁布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昨天在采访中发现,该办法提出的汽车销售授权经营模式将在汽车流通市场掀起轩然大波,整个汽车流通领域将面临着一场大变革。
据悉,《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汽车流通领域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今后,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授权一家境内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负责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境内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负责)。汽车品牌经销商也必须与供应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才能从事汽车销售。
而目前,在国产汽车的流通市场上,除厂家授权的4S店外,还存在着众多二级、三级经销商,这些经销商多数通过4S店拿货,基本不受厂家的牵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王青表示,办法的颁布必将对国内目前混乱的汽车销售资源进行整合,将那些二级、三级经销商这样的散兵游勇收编进品牌的销售体系中,对以后价格的稳定及售后的完善都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而在目前销售网络更不完善的进口领域,资源整合的力度则更大。虽然目前国内一些有实力的经销商已经努力成为国际品牌的代理商,但在“落地完税”政策及品牌授权的双重夹击下,资金实力薄弱的经销商只能淘汰。“大多数进口车商都面临灭顶之灾”,王青表示,而这一趋势在目前的进口车领域已初步显现,已经有部分小经销商退出这一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