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百联集团)通知,
其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已获中
国证监会有关文批复:同意豁免百联集团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并对收购报
告书(草案)内容无异议。公司现将有关股权转让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百联集团以行政划拨方式受让原国家股股东上海友谊(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国家股26103991股(占公司总股本6.08%),同时通过持有上
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52%股权,间接控制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1174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26.04%),百联集团将直接、间
接持有公司32.12%的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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