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记者王擎13日北京报道】
记者今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日前就如何加强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扣税范围的管理问题,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明确凡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在东北地区试点行业以外使用的,以及在东北地区以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使用的,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事实上,在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以前,就有税务专家曾经提出,要注意防范东北以外的企业,为了受惠增值税转型带来的好处,在东北地区假注册,造成事实上企业竞争的不平等问题。该规定显然试图杜绝这一问题的出现。
记者注意到,规定还严格要求东北的税务人员要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要核实固定资产实物与专用发票的内容是否一致,对无固定资产实物或专用发票与固定资产实物不一致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据悉,东北地区符合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条件的企业约为40000户,目前东北各地正积极采取措施,以保证在10月31日前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到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