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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天 阳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江苏索普(600746)(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宋勤华等进行了公开谴责。
经审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规事项:第一,自1997年以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上市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其中,2000年末余额为23140万元;2001年末余额为26840万元;2002年末余额为29240万元;2003年末余额为37340万元;截止2004年6月30日的余额为37340万元。上述借款均未履行相应的议决程序和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第二,截止2004年6月30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15077万元,也未履行相应的议决程序和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证所相关规则,上证所决定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宋勤华、董事许逸中兼任董事会秘书、朱晓新、胡宗贵、监事许长贵、金正玉、郭道群、原董事王俊秋、周铁柱、陶家宁、王乃喜、原监事戚有为予以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