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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1:
江计所改制的经验与教训
1.改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极易导致各种矛盾的爆发。在2002年被科技厅、国资办、审计、税务、工商和检察院等部门查了6次,主要是关于三个问题:“国有资产流失”、对离退休人员利益的冲击和股权设置(为什么经营者占大股)。
2.产权制度调整过程中,充分宣讲非常重要。要把改制目标给职工讲清楚,打消职工的幻想。同时要根据情况给职工分块开会,避免职工激愤的情绪蔓延。同时在这个过程中领导班子要团结,要先统一意见,并做到引导群众。
3.要请改制律师,把各种法律文件准备充分,尽量避免留下后遗症。
4.要事先广泛征求民意,给职工留出自我选择的余地。同时,要把各种文件制定好。在通过各种程序时,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衔接,一定要设计好,并做到有章可循。
5.应该大幅度鼓励员工持股,但又不能让股权太分散。计算所之所以一直坚持高层要占有34%的股份,就是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决策必须要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同意。持有34%的股份就意味着公司重大决策必须要经过公司高层同意。
江计所的改制应该说是成功的,大部分职工比较满意,计算所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当然,这并不是说,该所在改制后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职工和股东两种身份的重合也带来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例如,作为新型的劳动关系,公司是有权开除职工的,但股东是不能被直接开除的;又如,作为普通雇员,他们往往是不被允许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的,但是,作为股东,无论他们所占的股份多么小,是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的。这种矛盾带来的一个直接问题就是,作为普通员工和小股东,他们的股权利益如何得到保证?在目前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这也许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资料2:
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研发机构转制情况(截止到各年的累计值)
1999年 中央属 地方属 2000年 中央属 地方属 2001年 中央属 地方属
合计 870 250 620 1085 287 798 1232 309 923
进入企业(集团) 258 134 124 311 164 147 349 179 170
转为中央或省直属大型科技企业 62 50 12 64 54 10 60 47 13
转为一般科技型企业 311 28 283 506 39 467 661 54 607
转为非科技型企业 7 1 6 12 12 13 13
转为技术服务与中介机构 60 12 48 47 8 39 38 8 30
并入高校 5 3 2 24 11 13 24 11 13
成为其他部门或机构的非独立科技活动单位 13 3 10 11 1 10 8 8
转为其他类型 154 19 135 110 10 100 79 10 69
资料3:
转制到位为企业的情况(截止到各年累计值)
1999年 中央属 地方属 2000年 中央属 地方属 2001年 中央属 地方属
合计 132 132 588 219 369 821 259 562
进入企业(集团) 111 111 311 164 147 323 171 152
转为中央或省直属大型科技企业 9 9 31 26 5 54 42 12
转为一般科技型企业 11 11 241 29 212 437 46 391
转为非科技型企业 5 5 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