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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到《新京报》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讨论:中央和地方财政给每个农民各拿10元,加上农民自己拿10元,形成一笔基金,大病住院的农民经过一定的手续,就可按一定比例从中“报销”医药费。也就是说,农村居民每年只需交纳10块钱,就能享受合作医疗。那么,这10块钱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呢?
研究表明,农业劳动力因病无法工作时间每增加一个月,种植业收入平均就将减少2300元。而目前每年农村每1000人因病休工的工日大概为350天左右,2002年农业劳动力是31990.6万人,经过简单计算就可以发现因病无法工作的损失就达858414.4万元。
如果患病无法有效医治的是占据稳定非农岗位的劳动力,他们被迫退出劳动力市场,对其个人和家庭收入有很大影响,因为目前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高达1/3.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所获得的非农就业岗位是季节性或临时性的,一年中可能只有很短的一段时间有机会从事非农工作。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得非熟练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而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大多是重体力劳动岗位,这些岗位需要良好的健康状况,雇主会对劳动力健康状况进行严格的检查,那么即便是暂时的健康问题也可能会失去一个很好的非农就业机会。
如果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条件,从而增加获得非农就业机会的概率,那么对提高农村低收入弱势群体的收入,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就具有重要意义。
这,就是10块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