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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将到年底,又见温家宝总理对“讨欠薪”问题的批示。
11月2日,25名农民工在广州市南洲路某工地讨薪时被30多名暴徒锁在院子里殴打,多人受伤。此事经11月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后,引起温总理的高度重视并特意作出了批示。据悉,在温总理作出批示后,“广州市建委已经会同广州市劳动局连夜处理此事。涉嫌对此事负责的工程项目部经理等三人已经被刑事拘留”。(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围绕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当前经常能够发现一种奇怪的解决进程或曰“模式”:发生恶性事件-媒体报道-领导批示-有关部门“连夜行动”-事情得以解决或部分得以解决。该事件只是为上述“模式”再添了一笔注释——其“奇怪”之处在于,本应担负分内之责的“有关部门”却仿佛局外人一般,似乎只有在“被逼”的状态下才肯做事。当然,这种“模式”在其他方面也多有发现,不过在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上显现得特别鲜明、事例充分。这大概既和欠薪问题往往有着复杂的背景有关,更和农民工群体在当前所处的特殊尴尬的社会地位有关。
从这个奇怪的模式中可以发现,有相当多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似乎成了“拨一拨动一动”的木偶。就以此事件为例:《南方都市报》是广州一份很有影响的报纸,广州市建委、劳动局等部门估计肯定能早于温总理看到这篇报道,何况该事件当时就已经惊动了警方。那么十分令人费解的是:该事件涉及人数既多而性质又是如此恶劣,为什么非要等总理批示后才“连夜行动”呢?是迟钝、怠惰还是冷漠?
但十分令人遗憾的是,类似本次的事件却并不鲜见。很多原本简单的事情,却总要等到“幸运”地被总理发现了才最终得以解决——这真是让人感慨万千:相对于十几亿人口大国的纷繁国务,类似农民工薪金这样的问题,虽然重要,但因为都很具体,都是局部的问题,且是非分明易于判断,所以并不是非需要总理的“尚方宝剑”不可。换言之,地方政府部门完全应该主动、认真、独立的将其处理妥当。如此殃殃大国的总理却要经常为这样的琐事操心,笔者认为,无论如何其中都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尴尬意味。
显然,在职能部门这种“不‘拨’不动”的现实中,无论是法律,还是公平、正义,还是国家曾经三令五申过的政策,还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执政原则,都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被虚置。因此,这种不正常“模式”的事实存在,对当前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进程,都是一种难以承受之痒。相关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从中意识到自己的失职,理应为此感到羞愧。
要有效消除这种现象,笔者认为,对这种“不作为”一定要加大追究的力度。但现实往往是,在很多时候这样的“不作为”不仅受不到追究,甚至还会因此而受到某种表扬。因为这时候的所做的一切,都已经引起了关注,于是便成为了“政绩”。——笔者认为,这或许是比“不拨不动”的怠惰行政更应引起警惕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