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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报道,在新疆,只要公民持有效证件,均可在“现行文件阅读中心”自由查阅“红头文件”,经许可后,还可摘录、复印文件。在这个中心里,收集自《宪法》以下的各项国家法律;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制定的政策性、法规性文件,以及自治区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制定的政策性、法规性文件。新闻中还说,由乌鲁木齐率先推出的这一做法,到明年年底将推广到新疆所有地、市、县。
老百姓可以看“红头文件”的事,除了新疆,其他地方也是不少,有些过去很保密的档案材料,也逐步公之于众了。这扩大了政治透明和公开,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个进步,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体现,是当地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好事。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老百姓看“红头文件”特别是重要文件很不方便,甚至不可能。比如,有些文件规定“发至××级”,再逐级向下传达,而很多公民比如是农民、工人是没有级别的,更没有达到“××级”,可是这些文件又同他们关系密切,也不保密,他们却看不到。有些文件规定要向广大人民群众传达,但要把文件传达给几亿、十几亿人,传达到边远地区,又谈何容易!有些文件中央已经下发了,老百姓还不知道;有些文件过期了,作废了,老百姓也不知道。没有哪个人、哪个家庭,有能力办个“文件室”、“档案室”。这就难怪有些公民抱怨:“红头文件”被当官的“贪污”了,老百姓只能看“黑头文件”———报纸上登的有关文件精神。报纸毕竟不能多登更不能全登“红头文件”,老百姓看“黑头文件”感到很不“解渴”。
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府的政策、法规、条例,从党章、宪法,到税法、水法、治安处罚条例,等等,哪些合法,哪些非法;哪些提倡,哪些反对;哪些有益,哪些有害,在“红头文件”上都有明确条文。老百姓明白了文件,就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哪些是合法权益,也知道哪些是违法违纪。很多事实表明,有些老百姓吃亏上当,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因为是“法盲”,是“文盲”———不懂政策、不懂法规条文的“盲”。老百姓常说,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可惜没有全面贯彻,认真落实,有些“好经”还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确实有这种情况,政令不通,变形走样,这是一个弊端。尽最大可能把“红头文件”给老百姓看,使老百姓心明眼亮,知道干该干的,不干不该干的;也有益于各级领导更科学、更民主、更顺利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政策,为老百姓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