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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8平方米的小屋,四只拣来的流浪狗,一个高低铁架床,就是周素英老人拥有的一切。这个孤独的老人在重庆市解放东路342-1号生活了14年,这些年来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如今,78岁的她已经断绝了任何生活 来源,但就是因为与她相依为命的四只狗儿,却不能享受低保。(2004年11月23日重庆晨报)
不错,当地的低保政策里是有明文规定,家庭中饲养宠物(包括狗),不能纳入低保范围,这点可以以当地居委会主任的话为证。这位居委会主任通过调查,对周婆婆的境遇非常同情,也非常着急,可是却无能为力。据说当前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的规定。针对这种绝对化、简单化的操作方式,民政部救灾救济司负责人前不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明确表示,审批享受低保待遇,关键要看申请人的条件是否符合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单纯以申请人家中有无宠物等,作为给予低保待遇的硬性标准。
那么周婆婆的实际收入和生活状况是怎样的呢?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周婆婆从74岁就成了一名孤老,为给死去的老伴和有精神病的现已失踪的儿子看病,家中早已一贫如洗,78岁的高龄仍然摆个小摊,纳鞋垫,卖针线挣生活费,而所有收入也是“好的时候一天还可以卖个四五块钱,差的时候就一两块。”最困难的时候竟没有一分钱买米,只有靠到菜市场捡拾别人不要的剩菜度日。这样的人可谓真正的穷人,而我们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正是用来救助城市里最困难的穷人的呀。
再回头看看周婆婆养的所谓的“宠物”。在一般人的眼里,宠物是有钱人的专利,养宠物需要很多时间和钱财,低保户显然达不到要求,连自己的生活都没有保障,哪有闲心来养宠物?既然养了宠物,肯定就不够享受低保的条件。但是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具体问题必须具体分析。周婆婆养的是几只什么样的宠物呢?是四只流浪狗,和她一样孤零零、没人管,有只狗还瞎了。而它们最奢侈的消费是一天要吃两块钱的饭!享受这样待遇的狗叫宠物吗?这样的狗与其叫“宠物”还不如叫“伴”更为合适,是几只相依为命的伴!
“我不能没有我的狗,它们是我的命根子,可是只有送走它们我才能享受低保,我该怎么办啊?”周婆婆伤心的自语,也是对有关政策制定者的良心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