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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日内瓦12月2日电(记者丁喜刚)瑞士联邦院(议会上院)2日以30票赞成,2票弃权通过一项法案,允许将瑞士与欧盟间人员自由流动范围扩大到欧盟10个新成员国。
瑞士联邦主席兼经济部长约瑟夫·戴斯认为,人员自由流动扩大到欧盟10个新成员国将会大大推动瑞士的经济增长,特别是有助于遏制瑞士公司企业外迁的趋势。
戴斯说,按照与欧盟达成的有限制地逐步开放瑞士劳动力市场的协议,在对欧盟10个新成员国开放劳动力市场以后,现行的“本国工人优先,限制外来工的工资,以及控制外籍侨民居留期限”的政策将一直持续到2011年。
该法案将递交国民院审议表决。瑞士联邦议会由具有同等权力的国民院和联邦院组成。只有两院一致批准,法律或决议方能生效。
根据瑞士与欧盟今年5月份签署的双边关系第二阶段谈判一揽子协定,从6月1日起,瑞士公民可自由进入欧盟15个老成员国的劳动力市场,而瑞士对欧盟国家则有限制地开放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