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出售)与法治高级研讨会
邀请函
尊敬的 :
您好!
我们拟在12月26日(星期日)在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召开“国有企业改制(出售)与法治高级研讨会”(详情请见附件)。我们热诚邀请您拨冗参加本次会议。请您于12月17日(星期五)之前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们您能够参与本次会议。为保证会议交流的高效性,敬请拟参加会议的学者紧扣主题准备论文或发言提纲。
此致
敬礼!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
“国有企业改制(出售)与法治”高级研讨会会务组
2004年11月22日
(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