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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奥拓车苯超标案”下午二审 车主代理人上午称——
奥拓苯中毒又添俩病例
上诉方表示:“我们又准备了七八份新的证据,有把握把这场官司打赢!”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我们又准备了七八份新的证据,有把握把这场官司打赢!”今天下午,“全国首例奥拓车苯超标案”将在二中院进行二审。奥拓车主的代理人今天上午向记者表示,他们掌握了强有力的证据,“其中有我们收集到的其他两位奥拓车车主的病例,他们同样是苯中毒。”
■新闻回放
2002年8月5日,朱女士买了一辆小奥拓,一个多月后,她发现自己身上有大量出血点,后被确诊患上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去年3月25日,朱女士因治疗无效病逝。其丈夫李先生把奥拓车送检,检测结果表明车内空气苯含量超标。于是状告销售商,索赔70多万元。今年4月,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李先生和其家人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理由
1.一审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应使用举证责任倒置而未使用,应使用普通程序却适用简易程序,后提供的补充证据没有质证。
2.一审判决以国家无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及检测日期不是购车时为由,认为质量有瑕疵的主张不能成立,这一认定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3.一审法院对国家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苯中毒诊断标准》视而不见,导致案件在因果关系认定上出现错误。
4.一审判决在对待适用苯含量标准的问题上自相矛盾。他们请求法院撤销判决或赔偿。
( 责任编辑:飞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