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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持证经纪人已达35628人
一些经纪人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佣金,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经纪人无证(经纪资格证书)、无照(营业执照)经营;另外,还存在黑市经纪、地下经纪等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今天,北京经纪人协会公开披露“经纪行业十大问题”,首次发布行业状况,同时向社会推荐凯利门、兴业安居房地产经纪公司等19家2004年度守信经纪机构,并针对行业实际,推出经纪人行业自律规范。
北京经纪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海峡介绍说,经纪人虽然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经纪人以自身的信誉、所掌握的知识和信息为交易双方服务。目前,全市经纪行业已成为全市跨地区、跨行业、门类很多、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综合性行业,为推动首都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以前由于经纪人分属众多部门,没有统一的行业准则,缺乏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业规范,时常导致买卖双方发生纠纷。
房地产经纪约占全行业的75%
数据显示:本市经纪行业近年来发展较快,70%以上的市场主体是近两三年间进入这个行业从事经纪业务的。目前本市经纪行业的发展以内资企业发展占主导地位,约占本市经纪行业的95.95%。外商投资已进入经纪行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文化、体育、保险、产权等行业也有投资。行业投资规模一般不大,约84.82%的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房地产经纪发展较快,约占全行业的75%。
目前,全市共有体育、文化、房地产、技术、产权、商业、旧机动车经纪持证人员35628人。
“六公示”、“三透明”保证“阳光操作”
针对前一时期,房地产经纪活动中违法违约、经纪欺诈行为屡有出现的现象,业内人士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一些经纪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暗箱操作经纪业务,通过隐瞒与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来骗取委托人与自己签订合同,达到骗取不当利益的目的。北京经纪人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倡导房地产经纪企业开展经纪业务实行“阳光作业”。
其主要做法是:房地产经纪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内公示6项内容,即: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所属执业经纪人资格;经纪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房屋租售信息;经纪服务程序;内外维权热线。交易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程序实现“收费、付费、程序”三透明。
经纪人行业自律规范出台
经纪人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国家尚未制定调整经纪人行业行为的专项法律法规。北京经纪人协会在反复征求业内及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后,今天正式推出《北京经纪人行业自律规范》,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共计13条,主要对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业务操作程序、合同签订、信誉档案、违规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坚石经纪公司“人间蒸发”近500人被骗达870万
12月10日,北京市建委正式通过媒体就坚石受害者损失登记发布《通告》。截至当时,已有近500名受害者被骗,涉及金额共达87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的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曾经是北京首批“放心中介”之一。然而2003年11月10日,房主却发现坚石公司的大楼已经是人去楼空。
据警方调查,坚石公司一面以高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一面却又以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将房子转租出去,并规定房客必须一次性向坚石公司交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租金,这是一种明显违背商业规则的高进低出的经营方式。
经纪行业暴露十大问题
1、主体混乱、不规范。
据调查,当前从事经纪活动的市场主体中还有相当数量未取得合法经纪资格,处于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黑市经纪的状态。
2、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真实。
一些经纪人为了追求更大利益,在经纪活动中经常发布虚假信息。主要表现是:编造信息、把没有产权的房屋说成有产权、把非专利技术说成专利技术等。
3、纠纷多、处理不利。
目前经纪行业中缺乏系统的企业、行业协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具有一定力度来化解矛盾的体系。
4、不正当竞争问题突出。
目前有些经纪人在从业过程中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损害其他经纪人合法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因为经营资格主体不规范,乱挂靠、黑经纪的存在,导致经纪人之间在税收、成本、价格上不公平。
5、经纪合同不规范。
一些经纪企业对经纪合同的规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签订的合同中多数简单且不规范,如:缺少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重要条款。
6、经纪欺诈屡有发生、缺乏职业道德教育。
一些不法经纪人往往利用委托人的专业差异、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成交心理迫切等原因大肆行骗,或恶意违约。这在房地产、技术、职介等经纪领域中问题尤为突出。有的经纪人服务质量低下,或者泄露经纪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7、交易程序不规范。
在不同行业经纪业务的交易程序中缺乏行业统一遵守的交易程序。在经纪业务交往的过程中缺乏被各方主体普遍接受的交易规则。
8、吃差价的黑经纪现象严重。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际经纪人通行规则,经纪人的合法收入应是佣金和合理费用,但在本市房地产经纪中存在着利用行纪方式吃差价,骗了上家骗下家,非法敛财的现象。“坚石”事件就是典型事例。
9、法制建设滞后,市场和行业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目前,我国还没有经纪人行业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只有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和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经纪行业发展的结构尚欠合理,组织化程度不高。
北京市经纪行业发展尚欠合理、门类不齐全、不完整、不平衡、经纪业务还处于低水平运作、经纪人在企业策划等方面的业务运作还尚显稚嫩。本报记者杨滨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