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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岩市(后撤市改区)国土局副局长陈熙被市政府委派担任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其任职不足10年,这家总资产达数亿元的国企便几乎成了“家企”——通过2002年的转制,陈熙父子所持公司的股份竟然达到85.48%。今年2月以来,陈熙以及当时任转制领导小组领导的几名官员陆续被“双规”或逮捕。但是,如今该公司的老职工们仍然充满担心:由于转制中出现的一些显而易见的违反程序的行为并未得到纠正,如果转制案就此“落幕”,盗窃国有资产者岂不是“坐牢一阵子,幸福一辈子”(12月22日《北京娱乐信报》)?
当地群众所担心的这一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在国企改制过程中,抱定这种不惜“坐牢一阵子”,甚至是“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想法的铤而走险者并不鲜见。此种想法可视作“血酬定律”的一个变种——“血酬定律”是学者吴思先生的发现,所谓“血酬”即指对暴力的回报。而这里的“成本”指的是个人的牢狱风险,可能的回报却是对巨额国有资产的实际侵吞。笔者认为,这一现象是当前规范国企改制过程中必须引起极大重视的一个问题。
最近,国资委已经叫停了大型国有企业的MBO(管理层收购),中小型国企实行MBO也有了更为苛刻的条件。但据《财经时报》报道,当前各种隐性、曲线的MBO仍然是欲罢不能,如火如荼。比如由于国资委并未堵死所有空间,即便国有大企业也有很多的隐性MBO方式,更遑论原本就“政策允许”的一些中小型国企,中小型国企不仅改制的动力很足,而且由于相关政策不太完备,改制的操作进行仍然比较混乱。
国企改制走到这一步,引人深思。其实就MBO的初始设计,我想决不会是为了让国有资产尽快地流失。本来,国有企业由于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进行改制是极其必要的。自从1998年四通集团开始中国第一例MBO实验以来,很快这一方式便受到广泛欢迎——虽然这不是一种最为先进的办法,在当前形势下却是效率较高的办法。但从当前的情况看,这一办法却引起了如此之多的尴尬和混乱,引起如此之多的犯罪行为,日益走入死胡同,真实的原因何在?
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说,真正把MBO赶往死胡同的,或许不是这一设想本身,而是这一设想的实现过程:国有资产这块蛋糕太肥美了,引起一些人的觊觎之心是不奇怪的。但国企改制过程却发生了太多的不规范操作,竟至让侵吞国有资产者“前腐后继”,竟使这场改革几乎难以为继,这就很有些不正常了。这种情况,或许正与一些人铤而走险的“血酬式操作”行为终于得逞有关。
因此,对国企改制叫停是一方面,但对已经改制完成的,也有必要以批判性的目光重新进行审视。对那些铤而走险的既得利益者,一定要严加惩处,坚决剥夺其非法利益。唯其如此,才能让今后的MBO者彻底打消“苦了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血酬思维”。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