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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通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控股")受让本公司所持有的泰阳证券23000万元(19.09%)股权(下简称"该项股权")未能获得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公告:
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四方控股因其2003年未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加上如受让该项股权后的合计将超过净资产的50%,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要求,目前不符合受让该项股权的条件。因此不同意四方控股公司受让该项股权,并要求同时中止该项股权的托管。
遵照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该项股权转让的通知,本公司现已中止了该项股权的转让,并同时中止该项股权的托管,将通过协商方式处理期后事项。
二、有关该项股权的转让、托管:本公司于2003年1月15日与四方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阳证券")23000万元(19.09%)股权转让给四方控股。
2003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该项股权转让的议案,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03年1月25日本公司《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信息披露)。
2003年2月2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其所持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预案》(详见2003年3月1日本公司《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信息披露),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该项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
2003年3月29日,本公司与四方控股签订了《股权托管合同》(详情请见2003年4月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相关信息披露)。
三、截至本公告日止,因该项股权的转让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故本公司没有进行任何帐务处理和调整,也没有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关该项股权转让的帐务处理资料。
四、公司作为泰阳证券股东,在本次股权转让及股权托管被中止后,公司仍将继续按照泰阳证券《章程》之规定,切实行使股东权力,扎实履行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一道齐心合力谋求泰阳证券公司的稳步发展。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