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通讯形式)通知于2004年12月30日以传真、送达形式发出,12月31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关联董事陈清洁、陈中、车文申回避表决后,实际表决为4人(刘一凡、张正明、孙德生、罗继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批准(黔银监复[2004]281号),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减持所持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中的部分股权。本公司减少对振华财务公司投资4750万元,保留5250万元;振华集团公司减少对振华财务公司投资10250万元,保留9750万元;本次投资减少后,本公司与振华集团公司在振华财务公司的总股本中所占比例分别由33.33%变为35%和66.67%变为65%。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通讯形式)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本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通讯形式)关于减持在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中的部分股权之关联交易,认为本公司为了生产经营运作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降低投资风险,决定减少对振华财务公司的投资,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该交易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会给股东利益带来损害。
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孙德生
罗继荣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