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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棉、中航油为什么能拿国有资产进行豪赌?分析其中的缘由,“垄断、制衡、推责、埋单”这四个关键词,基本上能概括这两家“航母型”公司的行为逻辑。
继中航油之后,中储棉也在期货市场上倒下了。发改委表示,中储棉此次经营进口棉花主要是企业经营行为,发放进口配额是给企业进口的机会,在配额量内进多少,何时进,按什么价进,均由企业自行决定。中储棉负责管理国家的棉花储备,其储备性业务由发展改革委指导,其经营性业务则自负盈亏。如此看来,中储棉巨亏,难免要成为饱受诟病的对象了。
不是因为高层刚愎自用
然而惩罚了“肇事”的高层管理人员,成功地建立起了郎咸平教授推崇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否就能避免下一个“中储棉”的出现呢?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目的是,用合理的奖罚制度激励高管,尽量使代理人高管与委托人国资委的利益一致,从而正确引导高管的行为。雷香菊在中储棉面临什么样的激励机制尚不得知,陈久霖在中航油的薪酬最近广为传播,正好拿来研究研究,看看其中有什么大的纰漏。
前一段盛传陈久霖的年薪高达2350万人民币,其实并不确凿。假使陈的薪酬真是年薪制,那么他一意孤行投机期货失败,倒是很容易就解释了:普通高管10年才能赚的钱我都到手了,投机失败大不了走人,有什么好担忧的?事实上,陈久霖的年薪不过60万新币左右折合人民币不到300万元,其余2000多万元收入是按利润分成的:在公司年盈利1200万元新币以上,按比例提成;年利润低于1200万元新币,分成为零。结果,2002年中航油的净利润达到了惊人的5793万元新币折合人民币约2.78亿元,超过计划近4600万元新币。分成加上年薪,这才有陈久霖年薪2350万人民币之说。可见,陈久霖的收入与公司业绩是高度相关的,陈本人有很强的动机,要把中航油“作为第二生命”。
作为中航油主管,在此大厦将倾之际,非但高薪泡汤、事业受挫、名声大坏,可能一辈子都难东山再起,代价不可谓不大。甚至说,中国国企高管因为国内法制不健全,违规操作比比皆是,更容易在东窗事发之后被秋后算账,比发达国家的高管们承担着更多的风险。所以,当前国企投机风险的结症,绝非一两个高管的“刚愎自用”。
豪赌失利4大关键词
中储棉、中航油为什么能拿国有资产进行豪赌?分析其中的缘由,“垄断、制衡、推责、埋单”这四个关键词,基本上能概括这两家“航母型”公司的命运。
垄断。中储棉是在国内棉花市场和棉花进出口业务上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独资企业。国家赋予其特殊垄断地位,是为了关键时期平抑棉价。而中储棉却恰恰相反,他们利用垄断地位,恶意囤积棉源,形成有价无市假象,进而恶意抬高棉价。中航油则几乎垄断着中国内地航油供应的全部市场,同时享有独家进口权,导致中国航油价格是新加坡航油价格的2.5倍。正是巨额垄断利润为他们豪赌提供了资本基础。
制衡。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是一种公权,公权则意味着责任,必须要有制衡。然而,中储棉炒棉,完全由主要负责人拍脑袋,个人决策,根本无人监督。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则是陈久霖一人的“天下”,所有的内部、外部监督控制机制形同虚设。正是制衡机制的缺失,为豪赌提供了“制度”土壤。
推责。中储棉把输的责任推到了国家宏观调控上,把自己说成受害者。同样,中航油也把责任归结于“外国陷阱”、“偶然失手”等。不难看出,这些赌徒推卸责任的技巧远远高于赌技。
埋单。中储棉也好,中航油也罢,豪赌时就抱着“企业亏损、国家埋单”的想法。在“中储棉事件”中,财政部、发改委也敲过警钟,但都未能阻止恶性事件的发生。或许真如里森在《我是这样搞垮巴林银行的》里所写的:“我觉得吃惊,没有人来制止我的行为。真可谓无知者无畏。为何无畏,不用自己埋单罢了。”
国家为这些豪赌埋单的同时,如果不对直接和间接责任者问责,如果不能堵塞这些巨大的体制机制漏洞,谁能说不会出现第N个中储棉、中航油?
“中航油事件”中,国资委最终果断地否定了不计代价地拔刀相助,但在“中储棉事件”中,棉花最后的收购价定在了13100元/吨,虽然低于16000元/吨的估计成本价,却仍高于市场价。政府的这些行动,深刻地影响着国企高管的行为预期和行为选择——自负盈亏,实在是知易行难。
从中航油到中储棉,下一个轮到谁?在目的论占据哲学主导地位的中国,在成王败寇的传统逻辑下,这样的发问绝非危言耸听。倘若历史重来一次,陈久霖和雷香菊的投资各自获得巨大成功,却仍然因违规操作而被撤职处分、公开批评,那才是真正的国企之幸!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