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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铁道部、贸促会、外文出版局在2003年度预算执行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本报记者 单继林
国家审计署于日前发布了2004年第7号(总第08号)审计公告,通报了人事部、铁道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人事部购房买车未报批
博士后经费管理存问题
《人事部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人事部在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改进和纠正。
公告显示,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2003年,人事部使用以前年度政府机关经费结余和基建结余共计93万元购置中型轿车1辆、小轿车2辆,未按规定列入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也未在2003年6月30日前补报,不符合有关规定。使用以前年度基建结余448.93万元购置16套商品房作为职工集体宿舍,未列入2003年度部门预算报财政部批准,不符合规定。
200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2%的标准从博士后经费中为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报销管理费145.74万元,并从以前年度结存的该项经费结余中报销管理费12.91万元,合计158.65万元。公告称,这一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铁道部违规滞留17.2亿
去年底到今年初,审计署对铁道部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发现,2003年,铁道部上报财政部并被批复的铁路建设基金用于建设项目的预算金额为238.8亿元,而铁道部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计划金额为182.6亿元,造成财政部批复预算资金数额大于计划资金数额56.2亿元,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
同时,上述财政部拨付铁道部的238.8亿元资金,铁道部当年实际向所属单位拨款221.6亿元,年末还有17.2亿元滞留在铁道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
公告称,铁道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司局进行整改。目前,滞留资金除3.08亿元由于项目变化重新上报财政部外,其余已全部下拨。
贸促会法律事务部挤占项目资金发职工补贴
审计发现,贸促会所属法律事务部2003年将应缴中央财政专户的认证费收入697万元直接支出;年底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1.6亿元产生的存款利息731万元及已结案仲裁收入3790万元上缴财政专户。另外,法律事务部还超出合理的实际支出需要,向仲裁当事人多收取办理案件特殊报酬、差旅费、住宿费等724万元。
2003年,贸促会未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预算2010万元细化到具体明细项目,其中将事业发展项目、外事服务支出项目中的1659万元分别用于职工福利1411万元、职工医疗费用248万元;所属法律事务部挤占认证支出项目经费105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557万元、公用经费493万元;作为涉外经贸仲裁办案费用项目执行单位,法律事务部以经办秘书报酬、辅助费等名义挤占项目资金80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
外文局滞留预算资金
审计署对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2003年,外文局应向下属单位转拨预算资金1.15亿元,实际转拨1.08亿元,应拨未拨652.2万元;1999至2002年,财政部拨给外文局部分刊物改版补贴及追加出版亏损补贴等1100万元,截止2003年底仍未下拨。财政部批准外文局基本建设经费1446万元,用于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花园村6号楼翻建,但当年未支出。
2003年底,外文局将当年本级集中使用的重点图书出版经费200万元拨付给外文局翻译资格考评中心,用于该中心开办费;8.6万元拨付给《今日中国》杂志社,用于医药费支出。同时,外文局将以前年度本级集中使用的重点图书出版经费,向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编研中心拨出174.6万元,用于办公用房供暖费和事业费支出。以上共造成383万元资金被改变用途。
此外,1994年国家计委批准外文局建设职工住宅楼,该项目于1998年竣工,截止2003年底,结余资金394万元仍挂在账上,应交未交财政197万元。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