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去年我国19.5亿吨煤矿产量中有近四成缺乏安全保障———
孙家湾矿难已有104名家属领取赔偿金
新华社电 21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2·14”特大矿难发生第8天。据阜矿集团党委副书记李军介绍,经过连日来的紧张工作,矿难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推进,现已接近尾声。至记者发稿时止(21日21时50分),已有190名遇难者家属与矿方签订赔偿协议,约占遇难者人数的92%,158具遗体得到处理,累计已有104名家属从指定银行领取了赔偿金。
记者在赔偿金发放现场看到,善后处理部门在指定银行开设了矿难理赔专柜,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在现场值勤,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大多数遇难者家属领取了银行存单,对那些领取现金的遇难者家属,公安人员则派人护送。
目前搜救最后一名失踪者的工作仍在继续,已发现的遇难者当中还剩下3人身份未确认。
新华社电(记者刘铮张晓松)从河南大平矿难到辽宁阜新矿难,在不到4个月时间内,全国竟发生了三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特大事故。
当人们的注意力不得不从煤炭供应紧张、价格直线上扬,更多地转到煤矿安全上来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最新统计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在去年19.5亿吨煤炭产量中,只有12亿吨是有安全保障的,而全国煤矿安全欠账已经达到500亿元左右。
■多数煤矿在防范伤亡事故上缺乏把握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67%。从2001年到2004年,我国煤炭产量每年增长2亿吨以上,这在世界煤炭工业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但仍然满足不了国内更快增长的需求。
受市场和利益驱动,我国煤矿超能力生产问题非常严重,可以说是“大矿大干,小矿蛮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由于整个“九五”期间和“十五”前两年,全国基本没有开工建设新井,加之安全欠账严重,全国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仅12亿吨,而去年实际产量却高达19.5亿吨。这意味着,近四成煤炭产量是缺乏安全保障的。
在缺乏安全保障的7.5亿吨煤炭产量中,3.5亿吨属于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包括国有煤矿超能力7700万吨,无能力矿井生产6500万吨,有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高突矿井管理的4000万吨(50处矿井),高瓦斯矿井应抽未抽的5000万吨(44处矿井),以及安全评价为D类矿井的1.2亿吨;除此之外的4亿吨煤炭产量是根本没有安全保障的。
经过50多年的开发生产,许多国有重点煤矿相继进入衰老报废高峰期。多数煤炭企业依靠老矿挖潜或者超能力生产来维持产量规模。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存在程度不同的采掘失调和水平接续紧张问题;主要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隐患相当严重。
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显政坦言,直至目前,包括部分国有大矿在内的多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相当薄弱,在防范伤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方面,仍然是缺乏把握的。
■煤矿自然条件恶劣凸显防灾系统薄弱
美国的煤矿,一年死亡人数大约在30人左右。澳大利亚甚至做到了2003年煤矿开采零死亡。但与这些以露天煤矿为主、全机械化开采的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煤炭赋存条件较差,以井工开采为主,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45%。
我国煤矿的自然条件普遍比较恶劣,对煤矿安全生产威胁最大的仍然是瓦斯、煤尘、水、火等,从客观上对安全投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尽管近年来国有煤矿防灾系统有所强化,却仍显薄弱。
安全监管局调查显示,全国国有煤矿中,40%的高瓦斯矿井还没有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大多数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局限于监测方面,缺少监控功能;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产能瓶颈是通风系统能力;多数国有地方煤矿通风系统存在问题,包括通风机老化、通风断面小等;机电和运输设备老化,保护装置不齐全,防爆性能差。以东北某省四大矿业集团为例,其主要设备超期服役率已高达40%,其中上世纪50年代设备竟占到30%。
除设备问题外,煤矿工程技术人员也严重短缺。原15所煤炭院校以往每年要培养派遣近万名采矿、选矿、通风安全和地质测量人才充实到生产一线。目前全国每年招收的采矿地质专业新生只有500人左右,其中不少人还不愿意到煤矿工作。有的国有重点煤矿,连续3年都进不来一个搞地质的中专生。
前些年,由于煤炭价格低迷、企业严重亏损,许多煤矿连基本工资都无法发放,进一步加大了煤矿安全的欠账。特别是1997年至1999年,国有煤矿安全投入很少。据对45家国有重点煤矿统计,截至2003年底,安全欠账高达164亿元。安全监管局对全国煤矿安全欠账的最新估计是500亿元左右。
■3年时间补齐500亿元欠账
在强调“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经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补齐500亿元煤矿安全欠账,使现有煤矿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达到17.5亿吨,同时关闭2亿吨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矿井,用煤炭大基地建设的新矿和扩建矿增加的能力弥补其缺口。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预计需要投入约518亿元,主要由企业自筹和国家投入两个渠道解决。
不久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已经联合下发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不同类型的煤矿,根据生产规模和地质灾害情况,在吨煤生产成本中提取2元至10元的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按照这个办法,如果能够正常提取安全费用的话,仅国有煤矿一年大体可以提取70亿元至80亿元。
为加快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发展改革委还利用国债资金,对煤矿安全改造进行了直接补助。截至2004年11月底,已经安排59亿元国债补助资金,带动银行贷款和企业自有资金投入54亿元;已经完成安全改造项目531个,正在实施项目488个。面对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发展改革委表示,将继续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和支持力度。
随着经营状况的好转,一些煤矿用实际行动证明:只要技术和投入到位,完全可以大幅度减少事故。神华集团先后投资8亿元对安全基础设施和防护装置进行了技术改造,神东矿区去年百万吨死亡率为0.01,好于美国的平均水平。据安全监管局测算,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单井投资为500万元左右,目前多数企业是完全有能力办到的。
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赵铁锤表示,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煤炭工业必将逐渐改变现阶段事故多发、管理粗放、工作标准低下、井上井下环境脏乱差等现状,向着安全、优质、高效、环保的方向发展。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