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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8月开始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信用社干部职工一年多的努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明显提高,支农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经营状况开始好转。目前,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正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和规划,稳步推进。
改革一年多来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要坚定信心,继续保持旺盛的改革热情和活力,锲而不舍地把各项改革工作推向纵深。同时,我们也要时刻注意坚持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隐患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努力避免走弯路,不走回头路。
从试点地区所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在改革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农村信用社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和强化约束机制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与前一阶段建立组织机构、测算历史包袱和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热情相比,各地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良好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所弱化。
二是一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不规范,股本金质量不够高,股权结构不尽合理。有的地方主要依赖行政推动来开展增资扩股工作,片面地强调进度和数量,对增资扩股质量重视不够;在政策宣传上不够准确全面,资产置换法律手续不完备,存在股金存款化、股权分散虚置、资格股比例过大、股本金不稳定等问题和隐患。
三是改革配套措施到位不同步,有关方面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目前,央行专项票据在先期试点的8省(市)基本到位,发行率达99%,农村信用社已经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息好处。相比之下,有些地方按比例配套扶持资金和保值储蓄利息补贴以及营业税征返政策等到位进度不一,影响了改革合力的形成。在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县级地方政府主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众所周知,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方向是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使农信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一前进方向,按照国务院关于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的要求,把注意力和着重点放到产权制度建设和经营机制转换上,避免在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上走弯路。
要正确理解国家“花钱买机制”的理念和意图。作为一种“启动资金”,人民银行发行专项票据是为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农村信用社和监管部门的积极性,进而上下一条心,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把改革这件大事办好。我们反对把人民银行专项资金看作填补历史窟窿的“免费午餐”和新的不良资产的“背书”,更反对那种把满足专项票据发行和兑付条件当作权宜之计、“齐心协力”与人民银行博弈争资金的短期行为。
要正确理解增资扩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确保增资扩股资金的真实有效。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多元股权结构基础之上相对稳定的股本金规模。国务院领导和有关方面多次强调,要防止只注重组织形式的改造,而忽视内部机制的转变,千万不能以简单的股权量化或者表面上的企业资产股权化,来取代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机制建设的全部内容。
对于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央史无前例地给予了巨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这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一历史机遇,励精图治,一丝不苟地按照中央的精神开展工作。当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得越好越细、越负责任,改革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则改革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小。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和监管部门以及省级政府要在农信社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合力,密切配合,有效监管,严格把关;要遵循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