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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把消费者比作上帝,其实消费者更应比作王者。上帝毕竟只在精神世界活动,而王者却游走在我们这个俗世之中。奥地利经济学派认为,在市场经济时代,消费者是主权拥有者,因而也是主权者。在政治学中,谁拥有主权,谁就是王者。如果说消费者是王者,那么每年的“3·15”就是消费者的登基大庆。
有人会说,在政治社会中,只听说主权属于国王,甚至也听过人民主权一说;在经济领域,听说过资本家是最牛的权贵者,从未听说过由芸芸众生构成的消费者是拥有主权的王者。以前,国王依靠暴力与血缘取得主权,资本家依靠智慧和财富取得权势,消费者凭什么成为王者?这些都是认同“消费者为王”所必须回答的问题。
消费者王者地位的确立与现代商业社会的兴起是分不开的。商业社会的两大特征是财产私有和交易自由。有了财产私有和交易自由,就定会有发达的商业。发展非公经济就是促进商业活动,也就是在为消费者的主权打基础。
贺岁片是最典型的催生消费者主权的案例。拍一部成功的电影不仅需要写剧本、找导演、挑演员,还需要找资金、跑发行、做广告。这些人把他们的金钱、智慧、感情、时间和辛劳投入到制作贺岁片中,就是想千方设百计来取悦观众。因为商业活动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消费者服务。消费者不满意,一切也就无从谈起。
商业为全社会的人造就了结实的饭碗,这对全社会来说是最大的福利。因此,凡是损害商业的,不仅会使出资人受害,更会使就业者和顾客受伤。刁难商业,就是刁难那些在商业活动中就业的人,那些依赖商业的消费者。
商业同时也是把人们从无意义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实现自由的工具。商业所带来的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赢得了大量的闲暇,使得消费者有时间、金钱把创造力用在自己更乐意做的事情上。商业也是经商者自我实现的工具,通过商业,他们的聪明才智用于自我实现和为消费者服务上。
有商业就有竞争。政府的职责是为商业活动确定规则,而不是从事商业活动本身。若政府是商家,那么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大商家,那就没有竞争,这意味着什么呢?消费者没有主权,消费品就必然短缺。一个社会的进步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是政治主权的握有者对消费者主权让步的过程。发展非公经济,即是向消费者的王权让步。最近的“非公经济36条”出台,对消费者主权是重大利好。因为威胁到消费者王者地位的只有两个:垄断的政治权力和垄断的经济权力。如果这两种权力合为一体,就更令消费者生畏了。
王者总是霸道的。消费者喜新厌旧、挑肥拣瘦、压制物价、诡异多变、铁石心肠。然而顺消费者者昌,逆消费者者亡确是不二法则。
消费者是老板们命运的主宰。他们使富者一夜间沦为乞丐(看看前不久因穷困自杀的湖南老板);使得贫者成为富翁,不信你追究一下那些排行榜中新富豪的身世。消费者才有权定产、定质、定量。
批评私有财产权和非公经济的人常常把矛头对准作为老板的资本家,其实是找错了对象。真正的幕后主角是消费者。因为,老板事实上也是由消费者任命的。如果消费者拒绝老板的某项产品,老板要么下台,要么解散公司,要么成为虚位老板。员工的工资表面上是由老板支付,实际上是由消费者支付的,因为连老板的收入都来自消费者。所以,要打倒投资获利者,必须打倒消费者。碰巧的是,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不能打倒自己,谁也不能打倒我们。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