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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归派”主张的“强化监管”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我们社会中的一些“明白人”在这个问题认识上出现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常识性的错误”。
若是现在有人问这样一个问题:如今社会如火如荼开展的反腐败对中国社会的发展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我想人们一定会对发问者的心智是否正常产生怀疑。因为只要稍微头脑正常的人就会明白,反腐败对中国社会的发展绝对是“利好”。为什么?据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胡鞍钢先生的研究,当今社会存在的四种类型——“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和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13.2%-16.8%之间(指90年代后半期) 。而如今呢?根据近几年社会反腐败的特点,中国政府有条不紊开展了对腐败的高发区、频发区——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出租、建筑工程和物资采购等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将一大批“走私大王”、“金融大王”、“房地产大王”等“经济蛀虫”送上了审判台,这就最大限度地缩小了社会的经济损失,保障了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社会得益,老百姓得益。
譬如,以开展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反走私斗争来说,极有成效,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通过对广东湛江、福建厦门大案要案的处理,初步地将猖狂的走私气焰打了下去,作为国家财源之一的石油企业很快地从亏损转为赢利,而1999年国家职工的工资增加又是从哪儿来的?就是沾了打击走私之“福”。此外,据有关方面的统计,从1997年10月到2002年5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9万余件,结案78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万多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1亿元。再以沈阳慕马腐败案为例,据《人民日报》报道:在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洗礼面前,沈阳赢得了经济的恢复性快速增长。2001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1%,财政收入增长34.3%。2002年国民经济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0亿元,比上年提高13.1%。财政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实现工业总产值2110亿元,比上年增长18%!
从某种意义上说,反腐败就是对权力者的“强化监管”,既然反腐败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是如此的“利好”,那么,“海归派”的“强化监管”对中国证券业的发展又怎么能是一个“利空”?!
中国的一些“大学问家”的“学问”已经大到了对一些“常识性问题”都要产生疑问的程度了!
(四)若是将“海归派”主张的“强化监管”放到“三个代表”思想中去思索……
2002年的中国股市的确掀起了一场“监管风暴”。以史美伦为代表的“海归派”在上任后的9个月中,证监会的确出台了40多个法规条例和处罚决定,而且也的的确确查处了一批诸如亿安科技案、中科创业案、博时基金案、银广夏案及三九集团等证券领域中的重大违纪违法事件,一些媒体将自她上任后查处的这些事件称作十年中国股市的“空前绝后的大手笔”。
问题是:“海归派”这些查处究竟应不应该?是太早了、太急了,力度过分了?还是太晚了、太慢了,力度还嫌不足?
问题是:“海归派”们的查处究竟是代表了谁的利益?究竟是损害了谁的利益?
现在大家不是都在谈“三个代表”吗?不是各个领域、各个工作都要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吗?若是将“海归派”主张的“强化监管”放到“三个代表”的思想体系中你就会发现,“强化监管”代表的正是广大中小股民的强烈愿望,正是众多守法券商进行合理竞争的迫切的要求,正是一个健康证券市场最为需要的游戏规则。
所以,与“三个代表”思想一对照,将“海归派”的“强化监管”结果归之为导致“三个搞垮”:搞垮证券市场、搞垮券商、搞垮投资者”,就显得十分可笑、滑稽和荒唐,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这一“理论”还很有市场。
这倒是值得人们深思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