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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归派”的“强化监管”究竟损害了谁的利益?
“海归派”的“强化监管”究竟针对什么?管的是证券领域里存在的无序、混乱,管的是多年来证券领域中存在的层层黑幕,所以说到厎,“强化监管”损害的是证券领域中的“特殊群体”的利益,用社会上时髦的名词来说,它损害的是“既得利益层”的利益。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现在,说在中国的高层已经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这既无事实,也无可能,然而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之中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证券领域中这个“既得利益层”是不是存在?
先引用中国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经济学家邱晓华曾经说过的一个资料:“1980年代中后期,中国实行部分生产、生活资料和贷款价格的“双轨制”,让“特殊群体”享用了价差带来的6000亿元财富。”
在八十年代“6000亿元”能造就多少个平民百姓望洋兴叹的“富翁”?所以,说这个“特殊群体”早在八十年代就已经客观存在,恐怕是无需多费笔墨就能为人们认可的。
这个“特殊群体”是些什么样的人?主要是当时掌握权力和资源的各级干部以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人,致富所用的手段主要还是权力腐败,而且主要还是在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出租、建筑工程和物资采购等领域。所以,在证券领域就存在着一批“食利层”,存在着一批“暴发户”,这是无需论证的事实。他们弄虚作假,翻手云雨,兴风作浪,无所不为,为的是什么?二个字:“暴利”。这个“获利层”的存在,是整个证券领域的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是证券领域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
所以,“海归派”的“强化监管”最终损害的是证券领域中早已存在的“既得利益层”的利益,是这个“特殊群体”对“海归派”的“强化监管”持本能的反感、抵触、敌对。
(六)“利益纷争”在一定条件下是残酷的、你死我活的。
先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在2002年曽经发生过一件轰动全社会的“故事”:一篇600字的短文击溃一家具有神话色彩的公司。为什么一个“光屁股的蓝田”能创造一个“光辉灿烂的神话”?就是靠腐败,就是靠蓝田股份前董事长瞿兆玉同各大银行一些负责人之间的“只有一根电话线的距离”——高额的回扣使他能从银行弄到30亿巨额贷款,于是只要稍具金融知识就能看出其中问题的“众位行家们”齐刷刷地患上了“集体失语症”,然这个蚂蜂窝却被“不知好歹”的弱女子刘姝威捅破了,“蓝田神话”破灭了,它虽然让国家、股民少受了损失,却是从根本断了以瞿兆玉为代表的“食利层”的生路,所以,这股势力敢于杀上门去乱吼乱叫,敢于在起诉书中要刘姝威“公开赔礼道欠,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所以,这股势力敢于说刘姝威断了蓝田公司的经济命脉,要她注意自己的身家性命,敢于发电子邮件恐吓,说“案件开庭之日就是你的死期”……
“600字的故事”至少说明两点:一是在证券领域不“强化监管”是无论如何不行的;二是在一定条件下因“利益”而引起的“纷争”是残酷的、你死我活的。
所以,对证券领域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不是应不应该管的问题,而是管得太迟、太不力的问题。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证券领域中的“获利层”已经成了“气候”,已经形成了一股不可小视的隐性力量,他们当然不会轻易将已经获得的巨大的经济利益拱手相让,他们当然不会让其中的黑幕暴露而将自己送上法律的审判台。不反腐败,国家要亡、党要亡;而反腐败呢,对腐败分子来说,人要“亡”、家亦要“亡”。
所以对双方来说,腐败与反腐败都是一场“生死存亡的斗争”。
所以,社会的反腐败斗争进行得如此之艰巨、如此复杂、如此悲壮,社会的反腐败斗争是如此,证券领域里的反腐败斗争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所以当财大气粗的“食利层”得知中国高层下决心整治证券领域,并付诸实施时,为了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便下定决心要与高层的这种“强化监管”行动较量一番:你要监管,我就用已经获得的经济利益去砸盘。
属于“海归派”的史美伦上任后的9个月中,证监会出台了40多个法规条例,查处了诸如亿安科技案、中科创业案、博时基金案、银广夏案及三九集团事件等很有影响的案件,可以称得上是十年中国股市“空前绝后的大手笔”。
而在这个过程中“既得利益层”也决不是坐以待毙,你越坚持,我就砸得越狠,即使利益暂时受损也要这么做。过去是“集体无意识”,而如今呢,则是“集体有意识”,虽是无统一组织,却是高度的“统一意志”,而其目的,是为了让股市混乱,造成整个股民的恐慌心理,使你无法强化监管。所以,每当监管措施出台,我们的大盘却是应势而落,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强化监管”好不好?好!“强化监管”应该不应该?应该!“强化监管”只能使证券走向有序,只能保护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怎能是“利空”?就像国家严厉打击腐败一样,祸国殃民的腐败分子被一个个揪了出来,大量侵吞国家资财的蛀虫被清理出去,江山不会变颜色了,人民的利益不被侵吞了,经济建设有了保障,怎能是“利空”?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只能是“利好”又怎会是“利空”呢?!
所以,必须从新的视点——从“腐败与反腐败之间的较量”——去审视证券领域中的股指狂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