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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审批中心将实行总行、片区、分行“三级制”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16日)从交行内部某知情人士处获悉,交通银行即将于今年四五月间,也就是路演上市的前后,建立数个区域信贷审批中心。这寓示着作为交通银行改革重头戏的信贷业务流程改造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据该知情人士透露,成立区域信贷审批中心的主要目的在于“重整和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同时减轻总行在信贷审批方面的压力”。信贷审批中心将实行“三级制”,在各地分行与总行之间加上属于中间层的“片区”。例如,交通银行规定,5亿元以下的授信额度及贷款该行上海分行即可自行决定,而超过5亿元,高至约7亿~8亿元的授信额度及贷款则须上报华东地区信贷审批中心,更高的额度须直接上报总行。“相比于上海等地区,南方的一些分行授信额度较小些,大概3亿元左右。但授信额度及贷款的具体规定尚未最终确定及正式发文。”
该人士同时还向记者表示,交通银行预计成立的区域信贷审批中心主要分为华东片区、华北片区、华中片区和华南片区等,“将来在适当时候还将成立东北片区和西北片区。”与之相应,原先交通银行的信贷构架以及有关人员都将作出调整。
本报曾于3月8日B3版报道,华夏银行在信贷审批方面将着手实施垂直管理体制,具体模式有两种,其一就是成立区域审批中心,即总行直接派驻各地机构。
而本报曾于去年报道的中国工商银行成立内审局及分布在各地的内审分局的举措,同样是设立独立于分行管辖之外的机构,由总行直接领导。
据记者进一步了解,光大银行南部、东部和北部三个区域信贷审批中心在2004年8月31日就已经正式挂牌。
与区域信贷审批中心相对应的是区域信贷审批官制度。华夏银行曾于去年内部公开招聘各区域首席信贷审查官,其职别为副行级,区域信贷审批中心正式运营后即派驻至各区域行使权力。
一位国有银行的信贷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就上述情况采访时表示,原先银行各分、支行的许多超限额授信业务和贷款审批业务都要报总行,大者如工商银行,这种流程无疑给总行带来很大压力并形成瓶颈,同时造成总行层面潜在的信贷风险积聚,即由于总行对各地具体情况和细节了解不够造成的决策失误(发放失误或否决失误)。总行有时候对一笔贷款的审批时限达到一个月甚至更长,这对急于获得贷款投入生产的企业而言也是很难忍受的。
他同时强调,成立由总行垂直领导、独立于分行之外的区域信贷审批中心,一方面总行可直接调控监管,另一方面又不至于“离分行太远导致决策失误”,同时也有效限制了分行的信贷审批权限,使其更能够专注于成为一个事业部或“营销中心”。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