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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郭若虚):非常抱歉,作为会议的主持人,我很不愿意扮演这样的角色,下面还有三位同志发言,王先生完全可以展开,可以讲出更多的东西,给我很多启示,但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我要打断他的演讲。请大家原谅。
下面我想按照会议安排我们休息十分钟,因为时间差的比较多,我们就不休息了。
下面我们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发言。
阿拉木斯:谢谢郭会长,感谢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我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非常荣幸我们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为本次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论坛发起单位之一,我想我们这次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论坛主题作为产品质量、网络诚信、规范经营对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到现在2005年我们中国电子商务整体的环境和内在自我的条件已经具备了一定成熟性的时候,我们谈产品质量,网络诚信、规范经营应该是一件非常及时而且非常必要的事情。对于我们来说,主要是从政策的角度来关注中国电子商务的宏观环境和诚信体系的建设。
首先,如果从法律的角度谈中国电子商务的宏观环境和诚信体系的建设肯定有一个话题绕不开,就是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去年的8月28日,我们国家颁布了第一部信息化法律,有人叫第一部电子商务法律,不管是哪种说法,他8月28日已经出台了,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我想我今天上午参加电子签名法的一个配套的部门规章的宣传宣讲这样的会,下午又赶过来。但是我从电子签名法颁布到现在,我们参与各项的推广、宣传等一系列活动中,其实我发现,目前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电子签名法律的理解和应用或者是整体法律建设的理解的时候,我觉得有一个很大的误区,怎么讲呢?就是我感觉到可能目前我们大部分的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B2C、C2C的电子商务企业,他们能起到什么作用?或者B2C、C2C它的消费者能够解决他们什么样的切实问题,能够帮他们做什么事,这个我个人感觉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推广、宣传普及还是很不够的。我们初步做了一个调查,包括新浪、搜狐等一些发起单位,盛大、淘宝等一些国家,我们抽样检查了一些这样的网站,在这样的网站真正运用电子签名的几乎没有,在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也没有这样的概念,无论是卓越还易趣进行采购,进行服务的时候是不是要申请电子签名,这些网站没有类似的提示,这些消费者也没有这样的概念去应对这样的问题。或者说他也没有这样的概念,如果我用了电子签名对网上拍卖或者网上采购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影响,这个是我们研究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当中应该是比较大的一个问题。
比如前不久我们在网上发现一些假的网站,不是黑羊白羊的问题。比如一家银行网站,他的一些细节设计上可能是非常的像,普通消费者很难察觉,如果你登陆的话,你就可能损失很多财产。其实电子签名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电子签名是一个身份认证的技术手段,电子签名法是一个法律化的法律,也是出台的第一部法律,是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诚信环境的,但是法律出台以后,企业能不能用这个东西,消费者能不能意识到这个东西有什么好处,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如果电子签名有个人用的、企业用的,如果双方都有电子签名,通过电子签名是不是登陆到正确的服务器,这样的话,假的网站是可以分别出来的。其实电子签名如果运用的好的话是可以起到作用的,但是现在我们的企业和消费者还是没有意识到这样的问题。就像我参加上午的会和下午的会是一样的,这两个方面我们能不能更多的交流、能不能更多的沟通,大家把这些事做一个更好的结合,促进消费者保护的环境,促进诚信经营,这个也是我们开这个会本身的一个目的。我们感觉我们作为行业协会联合起来推动这方面的活动,推动电子签名的应用,通过应用来规范市场、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这个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简单的谈一点感想。
我想简单的就法律环境来谈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三件大事,就是围绕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第二点,我想具体的介绍一下,我们目前从05年到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电子商务法制环境和诚信体制建设的一些任务,就是2005年2号文件谈到的具体的问题。最后,我想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们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与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2005年我们认为电子商务政策领域三件大事就是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另外就是电子签名法配套的细则,是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也是刚出台的。第三件大事就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是一个电子商务的法制年,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电子商务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好,规范经营可以得到更快的发展。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内容我不多讲了,我们以前做了很多宣传普及的工作,总体我们认为是他是我们立法史的一个里程碑,确立了数据电文的法律地位,对规范电子签名活动,保障电子交易安全等起来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就是他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有了这样的签名,通过加密的手段,信息传递方可以确定对方的身份,整个的传输没有被非法的修改,也保证了传输过程中是加密传输的。签名法就是确定了他的法律地位,解决了网上的身份问题,还可以确认机器的身份。第二个主要的内容就是确立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我们不管是网络上的文件还是电脑非网络化的文件,或者是一些记录,或者是电子化的单证、通知等等一系列的文件能不能作为我们法律上的证据存在,今后出现问题能不能作为证据提交,能不能符合法律上规定的书面形式的要求,这方面电子签名发主要是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大量的电子文件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书面证据的要求。我们做了一个不完全的统计,目前的有5000多处都是在讲无论是合同也好,单证也好,票据也好,一个通知也好,如果他不是纸面的形式的,这个合同单证没有效力的。我们一步一步改是改不过来的,我们这个是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这样的电文是在法律上有等同的效力。第三就是确定机构的有效性。一方面通过这样的电子签名的实施,使得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身份得到一定的保障,保障身份才有诚信、规范经营的问题,如果诚信、规范经营但最后我们找不到人,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这个是在2003年8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在起草签名法的初稿交到国务院的时候,温家宝总理说,我们一部法律叫电子签名法还是电子商务法好?很多专家都很关心,就是说,我们电子商务法必然是电子签名法,国外是这样的,我们中国也是这样的规律,只有先谈了电子签名的问题才可以讲其他的问题,一般商务立法一般都是电子签名法。
在确定内容中运用了五个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功能等同原则,非歧视原则,技术中立原则,有限中立原则。意思自治的原则我可以介绍一下,在我们这部法里面,就是我们现在法律还没实施,但是目前不是很多企业可以意识到他的作用,包括消费者也是这样,就是我们电子签名法并不要求大家强制你使用电子签名,也不强制你使用哪一类的电子签名,这些都是自愿,或者一方要使,一方不使,这些都没有办法约束,他的自愿程度是非常高的。我们在用电子签名法的时候,法律把更多的权利给了消费者,我们可以从规范经营的角度做更多的工作,当然我们处于自愿,但是我们可以从法律不能强制的角度,我们也不是强制,但是我们是行业规范和促进,我们要求大家更多的利用签名法。我们促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建设的一些思考。
电子签名法的内容和原则基本上是这样的内容。第二件大事就是《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他非常具体,有很多技术性的操作环节也是为了保障电子签名证书可以有效的实施,签字双方和颁布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一个基本的约定,行政管理的措施。这个方面我没有必要具体的展开了。第三件大事就是《关于加快电子商务 发展若干意见》我们在这部国家第一个电子商务政策中,关于该加快电子商务政策中,我们参与了很多文件的起草,第七全部内容是围绕着下一部法律怎么办,这个是浓缩的非常高的,提的非常明确,推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尽快提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意见,尽快实施。(见图)第七条内容虽然很长,基本上就是这几个快速,第一个就是普法,我们要贯彻事实,第二层次是立法,立法就是六各方面,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心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这方面我们发现他是在很多方面需要单独立法的,这个税收可能不是这样,但是在其他的都是通过立法解决问题。第二个层次就是立法,第三个层次就是修法,要抓紧时间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第四各方面就是加快制定相关的网上的管理办法就是部门规章,这个就是包括比如网络广告,网上拍卖网络游戏等这方面的工作。这样通过立法的方式级别太高,可能通过部门规章来解决。第五个方面,就是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就是网络仲裁、网络公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引发的纠纷如果都到法院解决的话,可能法院早就应接不暇了,这个也是我们要提出的网络仲裁、网络公证,这也是我们现有法律体系的措施。第六就是净化环境。非法的网络广告,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网上欺诈等一些问题,这个是电子商务发展当中非常有害我们产品经营、规范经营的活动,这个是我们要打击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若干意见涉及到六个层面,普发立法,修法,部门规章,法律救济手段和净化市场环节来建立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个是非常明确的。同时他的第十条有一段非常明确的描述,时间关系我不展开了。
最后就是简单的讲一下整体建设。这个是我们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相关单位的支持下,经过将近一年的筹备,我们在12月21日召开了一次电子商务发布会,我们建立了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的协会,我们建立了企业自律协作的机制。我们主要是针对网络的虚拟性,扩散性和网上规范的自律性和网络的跨地域性,通过行业自律的机制,通过行业协会第三方平台的信用的揭示来规范一些行为,使一些行为透明化,感谢一些队伍。这个是我们的基本思路。我们主要是做四各方面的工作,一个是发布诚信指数,推广诚信联盟企业的表示,在一个是颁布诚信公约,发布服务规范,处理网上的消费投诉,第四个是反馈到诚信档案,我们对一些投诉都进行了及时的处理,但是有一些投诉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我们还会采取进一步的向有关单位要求解决这些问题。
同通过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发起消费者投诉,网上投诉网上调节,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正在通过第三分的协会探索解决的模式,目前已经收到一些成效,相对也是比较复杂的,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最后我们想蒙会有一些相关的机制,我们会网络公正、网络律师这些方面我们都在做相关的工作。
总之,我们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联盟在建立电子商务这样的环境过程中,确实发现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跨地域的虚拟性,广泛的交换性,无论是对消费者保护也好,等一些问题有很多薄弱的问题,需要消费者的惊醒和消费者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也发现更需要我们中国质量万里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这样的组织联合起来,和我们的消费者,和我们的企业一道来创立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的建设。谢谢大家!
(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