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技术进步是国际通行的经济术语,“科技进步”则是中国特色的“科技行政用语”。一字之差,概念全错。国家纲领性文件中应该摒弃“科技进步”一类的不科学措词。
关键词:技术进步 综合要素生产率
“科技进步”是一个颇为流行的常用语,不仅挂在许多官员的嘴边,而且在一些纲领性文件中也据有一席之地。
与此相对应,“科技进步贡献率”是一个颇为活跃的研究领域,不断出现关于某一产业、某一区域、某一时期的“贡献率”测算。其中有很大一部份研究结论,把测算出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归结为“科学与技术的进步”。
但是,如果上网Google一下的话就会发现,工业化国家一般没有“科技进步”的词条,与之对应的概念,是技术进步和技术进步增长率。
为什么国际通行的技术进步,到了中国就演化成为“科技进步”?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因为中国有一个科技管理部门;如果只谈技术进步,不知该由哪个部门来“管”,一旦延伸为“科技进步”,当然就该纳入科技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了。中国特色的行政权力分派,产生出许多中国特色的行政词汇,“科技进步”不过是其中一例。
殊不知,从技术进步到“科技进步”,虽只一字之差,却产生出绝大的概念谬误。本来是一个具有相当广泛含义的经济用语,却龟缩为相对狭义的“科技行政用语”。
技术进步的基本概念,源自于经济学家对生产函数的研究。在生产函数中,促进经济增长的全部要素除了资本和劳力之外,统统纳入技术进步的范畴,所以技术进步增长率又称综合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毫无疑问,“科学与技术”是综合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同样毫无疑问,“科技进步”也只是技术进步的一个组成,不是全部。
加上“科学”之后的“科技进步”,比不加“科学”的技术进步反而缩小了内涵,这并不奇怪。“科学技术”尽管是第一生产力,但并不涉及生产关系;而国际通行的技术进步的概念,不仅涵盖了生产力的进步,也涵盖了生产关系的进步。
在生产关系已经相对稳定的市场经济国家,技术进步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科学与技术的发展;而在中国这样的转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乃至政治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技术进步,往往比“科技进步”带来的技术进步要显著得多。举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农业生产突飞猛进,显现出实实在在的技术进步;究其主因,并不是“农业科学技术”有什么大的突破,而是农业的产业组织从人民公社制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制——也就是说,是改革引发了巨大的技术进步。
更进一步说,在我国目前阶段,即使是“科学技术”本身的“进步”,也在相当程度上要依赖于体制改革,依赖于源自生产关系调整的技术进步。非但如此,像“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这样一个“御宇多年求不得”的老大难问题,其症结也不在于“科学技术”或“科技进步”,而在于综合要素中的经济体制。以我们这样一个远比印度落后的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技术企业统统陷于融资困境,仅仅由科技管理部门来部署“转化”,哪怕是提升到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的高度,又能有什么实质性进展?吴敬琏老师再三强调“制度重于技术”,此其谓也。
今后在我们的纲领性文件中,摒弃“科技进步”、“科技进步贡献率”这类自造的特色行政用语,转而采用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增长率这样规范的经济术语,恐怕更科学一些。技术经济研究部
郭励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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