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10号下午,北京律师张显峰向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及国家质检总局公开致函,希望取消“南极人”保暖内衣等问题产品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并对中国名牌评选是“扶优”还是“扶劣”提出质疑。(《新京报》4月11日报道)与此相关的一则消息则来自4月6日的《北京娱乐信报》,据报道: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日前公布了2005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受人关注的是,保暖内衣类产品却被整体悄然“拿下”。
必须指出的一点是,在“名推委”的这份名单中,被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存有棉绒内衣色牢度不合格质量问题的“南极人”保暖内衣的名牌地位依然牢不可破。为何“南极人”还能牢牢地在名牌目录中占据一个位置?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一位负责人的回答是,这些产品的中国名牌称号有效期将为三年,如果问题非常突出,将按有关规定,取消相关品牌的名牌资格。
怎么看,这样的回答都十分暧昧。
我们不妨看看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1月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在这个管理办法中第三章,仅对名牌产品的申请条件,及不能申请名牌产品的条件进行了说明。但对于成为名牌产品后,却又被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的产品,该如何处置,未作任何说明,这不能不说是此管理办法的一大遗憾。
但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法无禁止,而在于政府机构是否应该加入到推选名牌的行列之中?
首先我们应该关注一下“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背景,在《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中,我们看到如下的文字:“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原来如此!所谓的名牌评选其实是国家质检总局以挂靠于自己的民间社团--名推委的名义搞的。换句话说,作为政府机构的质检总局一直在为这些“名牌”产品打保票。
接下来的问题自然是,政府机构该为“名牌”产品打三年的保票吗?显然不可以。即使不谈评选过程的公正与透明,以及相关的标准是否合理,仅就“名牌”的授予而言,质检总局的介入,就有以政府机构的影响力强行制造名牌之嫌。如此带来的一个后果必然是,即使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但一次名牌保三年的规定,依然可以让“南极人”继续安享“名牌”待遇,这对消费者显然是个误导。
一个产品是否是名牌,我以为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该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条件是否能让消费者接受,广大消费者认同的,就是名牌。不客气地说,消费者的评价,才是产品能否成为名牌的惟一依据,而不是由政府机构出面搞的什么评比。“南极人”出现质量问题,却依然能位列名牌产品之中,已经暴露出政府之手管得过细过宽之弊。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有限政府的概念应该是:凡是市场机制能解决的问题,一律用市场机制解决。但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名牌战略行为中,我们依然看到的是无限政府的无限权力的扩张。这实际上意味着,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国家质检总局依然沿用着计划经济的思维去进行管理,这才是“南极人”被一保三年的根本原因。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