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说,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5月1日起对税则号7208、7229等项下的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为11%.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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